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赔偿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如何规定
时间:2012-03-15 19-54-0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99 次
1、什么是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医疗期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 非因工负伤 ,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

1、什么是医疗期?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2、医疗期如何确定?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3个月;五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6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9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为12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18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 医疗期如何计算?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职工,如果从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该职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他依此类推。

4 医疗期能否延长?

  根据《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24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当地劳动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5 医疗期内的待遇如何规定?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6 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的怎么办?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序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滨海新区律师咨询13802001907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企业为什么要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

    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企业聘请律师的主要方式之一。企业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是在企业和律师之间建立了一种长期、稳定、密切的服务关系,主要好处是: (1)有利于企业

  • 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委托代理人: 增加 诉讼 请求事项: (写明增加的具体请求) 事实与理由: (写明事情经过、纠纷产生的原因等) 证据和证据来源: (写明证据名称、件数等

  • 天津塘沽律师咨询 什么是专利权

    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对其发明创造依照我国《专利法》所享有的各项权利。根据专利法,专利可以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 滨海新区利用区域优势 打造北方创意产业领航区

    滨海新区网 讯 昨日,记者从滨海新区区委宣传部文广局了解到,根据天津市日前出台的《天津市文化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及其中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天津市文化产业的空间布局和

  • 离婚起诉前找不到“第三者”的证据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为找不到对方有第三者的证据而心烦。其实,如果构不成同居,花大力气找第三者证据的意义是不大的 首先,直接能证明婚外情的证据很难取证,一般当事人只能拿到电话清

  •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技巧与方法

    一、企业投标报价应注意的几点事项 投标报价应根据工程条件和当时、当地各种具体情况确定,以选择最优的施工方案为基础,灵活地决策报价。在投标报价过程中,我们认为应注意以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