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事诉讼
人民法院不受理那些行政诉讼案件
时间:2012-12-09 11-43-4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4 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清算组如何接管公司的管理权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清算组依法从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处接管公司的管理权,接管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公司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指定

  • 2011年起我国提高工伤死亡赔偿金 最低34.6万

    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师看法律

  • 无效的建设工程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 (2)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批准的投资计划; (3)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专利权的无效

    申请自授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按规定缴纳费用,提交无效

  •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认定

    本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制毒物品而非法加以买卖。如果误以为是其他化学物品而加以买卖,或者受人欺骗为他人购买的,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如何认定

  • 离婚起诉书

    起诉书 原告: XX,男,19XX年5月25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XXXX,电话XXXXX。 被告: XX,女,19XX年8月16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XXXX,电话XXXXX。 诉讼请求: 1. 判决原、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