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故意杀人罪在哪些情况下可能判处死刑
时间:2014-04-03 16-49-0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6 次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故意杀人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什么是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转继承,是指 继承人 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 遗产 前死亡,该 继承人 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 遗产 。 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最

  •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的条件

    公司 设立引是指 公司 设立人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为组建 公司 并取得法人资格而必须采取和完成的法律行为。有限责任 公司 又叫有限 公司 ,是由法律规定的一定人数的股东组成

  • 天津开发区法院 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诉讼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应依照法定程序连续进行下去,经法定阶段作出裁判。但有时,也会出现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使诉讼程序不能进行或者不宜进行,

  •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它是使用秘密方法,在被害人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的状况下获得他人财物。 2、诈骗

  • 新员工试用表

    基本信息 姓 名 应聘职位 入职日期 所属部门 甄选方式 □公开召考 □推荐遴选 □内部提升 年 龄 学 历 工作经验 相关 年,非相关 年,共 年 试用计划 试用职位 试用期限 督导人员 督

  • 原告人起诉其他人承担民事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同时起诉刑事被告人以外的其他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该裁定是否应列刑事被告人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并向其送达诉讼文书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