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时间:2014-04-03 16-44-3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8 次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 伤害 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 伤害 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

这两种犯罪容易混淆的主要是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罪的既遂,和伤害罪的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两种情况。容易混淆的原因在于每种情况中的两种罪,都造成相同的结果,因此,必须准确掌握它们之间的区别。

伤害致死与杀人既遂在客观方面都产生了死亡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他人,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伤害既遂与故意杀人未遂,虽然只产生了伤害结果,但其主观要件的内容不同,前者为故意伤害,后者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

如何判断行为人故意的内容,是一个复杂细致的问题。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考虑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能力,也要考虑作案时的客观环境,作案的全过程。只有在把全部案件事实搞清的基础上,才能准确判明行为人主观要件的具体内容。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当事人逃逸将会产生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常发生有当事人在事发后逃逸的情形,那么,逃逸行为对当事人有什么法律上的影响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如果

  • 未成人保护规定和未成年人就业特殊保护的有关

    一、国家明确规定禁止使用童工 童工 是指未满十六周岁的劳动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

  •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地址

    天津市高级人民 法院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三马路156号 电话:◇总台27508000 ◇立案庭27508288

  •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呢?

    根据《公司法》第180条的规定,公司因古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

  • 天津开发区劳动争议律师 项目管理聘用协议

    项目管理聘用协议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乙方受聘于甲方,担任甲方楼盘小区项目管理总经理,完成甲方交给的工程施工管

  • 侵华日军在天津主要暴行地

    1937年7月29日,日军攻陷天津。次日凌晨,日军野蛮轰炸,2000多人死于火炮10万余人无家可归。 1937年10月25日,杨村日军守备对于汉奸在武清县崔黄口,把128名无辜群众集体枪杀,幸存仅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