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故意杀人罪的量刑标准
时间:2014-04-03 16-45-2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17 次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

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等。

(二)犯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

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

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处死,一般是父母对于不义的儿子实施这种行为;

3、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其一,必须是因被害人严重过错而引起行为人的情绪强烈波动;

其二,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强烈刺激,一时失去理智,丧失或减弱了自己的辨认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其三,必须是在激愤的精神状态下当场实施。

4、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

5、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

6、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如果是因为重男轻女的思想作怪,发现所生的是女儿而加以溺杀的,其主观动机极为卑劣,则不能以故意杀人罪的情节较轻情况论处。

在量刑时,应当破除不正当观念,既不能认为杀人既遂的要一律偿命,也不能认为杀人未遂的一律不判死刑。要综合全部案情,正确评价罪行轻重和行为人的人身危险程度,给罪犯以适当的刑罚处罚。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染发剂致皮炎 消保调解获赔偿

    近日,金华市婺城区消保委接到湖南藉消费者高某某的投诉,称其于2012年9月花4元钱在市区某超市购买了一瓶一抹黑焗油剂(净含量48克),本想在春节回家前美美地打扮一番,不料使

  • 律师担任受害人代理人的工作内容及流程

    1、接受委托。 2、 律师 可以接受公诉案件被害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已死亡被害人的近亲属,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

  • 强奸罪怎么处罚

    1、犯 强奸 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

  • 滨海新区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号 乙方: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工农村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

  • 精神病人不能协议离婚

    一对夫妻于2006年5月登记结婚。2008年9月,女方经诊断患有精神分裂症,并经住院治疗后出院。今年1月26日,男方带着女方来到县民政局申请离婚。婚姻登记员对两人进行询问并审查了双

  • 房地产经纪中的禁止行为

    (1)无照经营、超越核准经纪业务范围以及非法异地经营; (2)隐瞒非商业秘密的有关经纪活动的重要事项; (3)弄虚作假,提供不实的信息,或者签订虚假合同; (4)采取引诱胁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