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抢劫与故意杀人的区别
时间:2014-04-03 16-38-3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5 次
(1)在 抢劫 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 抢劫 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 抢劫罪 定罪处刑。 (2)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

(1)在抢劫过程中,使用暴力或者其它方法致人死亡的,不按故意杀人罪论处,也不以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合并论处,应以抢劫罪定罪处刑。

(2)如果出于复仇或者其它个人目的而杀死被害人后,遂乘机将其财物拿走的,不以能抢劫罪论处。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者杀人不是作为取得财物的直接手段,而是为了复仇或者出于其它个人目的,非法占有财物的意图是在杀人之后才产生的,所以构成两个独立的犯罪,即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

(3)在抢劫行为完成之后,行为人出于灭口或者其它目的而杀死被害人的,应定抢劫罪和故意杀人罪,按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4)抢劫杀人与图财杀人的区别。其主要区别是:抢劫杀人是行为人用杀人手段当场取得动产,而图财杀人则是在杀人之后,经过一定时间才能占有被害人的动产或不动产。例如,为了霸占遗产而杀死父母、兄弟姐妹等,应按故意杀人罪定罪判刑,不能以抢劫罪论处。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如何确认劳动者的身份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崔某诉称:自2007年6月至2010年3月在被申请人某机械制造公司工作,当时为下岗职工,2009年11月与申请人签订了三年期劳动合同,2009年12月份缴纳社会保险。2010年

  • 多次抢劫加重处罚吗

    要加重处罚。多次 抢劫 ,是指在一定时期内 抢劫 三次以上,对于抢劫犯中的惯犯、屡犯来说,由于其在一定时间内多次犯罪,除了主观恶性大之外,对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严重威胁,有

  • 人民法院如何处理当事人提交的上诉状

    民事诉讼法规定,原审 人民法院 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 人民法院 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

  • 如何约定户“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

  • 诉讼离婚的费用

    诉讼离婚的费用,包括在离婚诉讼过程中依法缴纳的各种费用,《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

  • 清算组的职权有哪些?

    清算组的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