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产分割
复婚以后财产如何确定
时间:2012-09-23 18-58-1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08 次
2003年5月,小杨与结婚不到两年的妻子黄某到法院打离婚官司。当时为了使妻子黄某同意离婚,小杨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同意把婚后积蓄的6万元存款都给黄某,随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

     2003年5月,小杨与结婚不到两年的妻子黄某到法院打离婚官司。当时为了使妻子黄某同意离婚,小杨作出了很大的让步,同意把婚后积蓄的6万元存款都给黄某,随后法院判决两人离婚。由于找不到住房,离婚后两人仍住在一套房子里。2004年1月,两人又登记复婚。复婚后,因种种原因导致夫妻感情再度破裂,黄某提出离婚要求,小杨表示同意,但要求对6万元存款进行分割。由于对这笔存款的所有权发生分歧,两人再度上了法院。

     在法庭上,小杨称这6万元存款原本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当初离婚时都给了对方并非出于自愿。虽然已离过一次婚,但又复婚了,配偶及财产均是原来的状态,没有变化,而且自己已经下岗,今后生活可能会遇到困难,所以主张应分得6万元的一半。黄某则说这笔存款是她的婚前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法院经审理查明,两人复婚后并没有把这笔存款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于是在判决两人离婚的同时,驳回了小杨分割6万元存款的主张,只是判决黄某给予小杨8000元钱作为对小杨的一次性经济帮助。对此,小杨想不通。那么,小杨为何要不回原来自己本应分得的3万元存款呢?

     分析

     小杨与黄某离婚时把自己本应分得的3万元存款让给了黄某,并由法院在离婚判决书中明确这笔存款全部归黄某所有。后来,虽然两人又复婚了,但从法律上看,这笔存款的所有权早已发生变化,成为黄某的婚前个人财产了。复婚后再离婚,一般也无权要求分割。因为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包括复婚前的财产,婚后未作特别约定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离婚后仍归一方所有。而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明确规定:“婚姻法第18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由于小杨在与黄某复婚以后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将这笔存款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他无权要求分割这笔存款,法院判决驳回小杨的主张是正确的。

     我国婚姻法第42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案中,法院考虑到小杨已经下岗和实际经济状况,判令黄某付给小杨8000元钱作为对小杨的一次性经济帮助,并无不当。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建设工程行业示范合同与格式条款的区别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与常见的格式条款出现的问题有很多相似之处。那么,它们之间在法律效力上有什么不同? (一)格式条款及其法律效力

  •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 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

  • 企业法人的清算范围

    法人的清算,指法人终止后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 企业法人自行决定解散的,清算组织由该企业法人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成立。 企业法人被撤销或被宣

  • 超越经营范围合同效力如何审查

    某商业经销公司没有经营钢材的经营许可证,却超越经营范围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钢材的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现合同已

  • 天津开发区律师咨询 房屋保修期怎么算?

    房屋的保修期到底有多长,期限从何时算起?很多人根本搞不清楚,更不用说搞清楚 承建商承诺给开发商的保修期 和开发商承诺给业主的保修期 有什么区别,很多时候购房人会被搞得

  • 故意杀人罪情节较轻的情形

    犯本罪,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根据司法实践,主要包括:1、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2、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其私自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