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劳动合同
单位变换工作地点我不同意该怎么办
时间:2012-01-22 09-07-2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81 次
问: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和我公司签订是一份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公司现在要把公司搬到另一个城市,公司要求我去新的公司,但是我由于家庭方面的问题我没有同意公司的要求

       问: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和我公司签订是一份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现在要把公司搬到另一个城市,公司要求我去新的公司,但是我由于家庭方面的问题我没有同意公司的要求。我和公司签订合同时,对违约方面做了约定,甲方和乙方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按月工资450元50%的赔偿。我想问以下两个问题:1.我不想去新的公司这属于谁违约吗?2.如果是我们任何一方违约,哪我们违约方怎么具体赔偿呢?

  答:你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还有,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工作地点是合同的必备条款,如果用人单位对工作地点变换,则属对劳动合同的实质变更,那么就需要双方协商变更,单位不能单方做出变更,否则属于违约。因此,你可以拒绝去新的城市工作。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可以与你解除合同,但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标准,给予你一定的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中介机构介入后民间借贷关系的新特点

    1、借贷主体多元化。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主要以城乡居民为主,基于街坊邻里关系发生自有资金的相互调剂,利他性特点明显。现在,由于经济活动已打破地域限制,个体、私营企业成

  • 开办公司的流程

    一、选择 公司 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 公司 ,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 公司 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 公司 ,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

  •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 继承人 。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 12 条规定: 丧偶儿

  • 制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的注意事项

    1. 制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的注意事项 (1)协商解除时,要时确是由谁主动提出的,因为这涉及到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最好不要用开除等字眼,尽量用规范说法解除劳

  • 陈某的工伤待遇应由谁承担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陈某诉称:自己是被申请人某不锈钢商贸公司职工,2008年1月20日到被申请人处剪切不锈钢板,在乘坐叉车时摔伤,2008年3月27日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同年

  • 13岁女生被劫持校外遭强奸

    昨日,13岁的蓝田县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华(化名)不敢见陌生人,不想再提起伤心的往事。 19日凌晨,正在宿舍睡觉的小华被同校两名男生劫持到校外民房,遭两名社会人员强奸。昨日上午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