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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收集证明对方过错的离婚证据
时间:2012-09-23 18-36-0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89 次
一、保存文字证据 1. 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 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

  一、保存文字证据

  1. 夫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 婚姻一方有嫖娼、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 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 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二、固定电子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QQ聊天记录、MSN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

  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三、采集视听证据

  1. 就婚姻外遇相关情况交涉的录音资料,这主要靠当事人自己偷录采集;

  2. 外遇方与第三者在公共场所出双入对、携手拥抱或进出房间等行为的录像和照片,这些证据材料委托第三方的调查公司私家侦探代理采集,则更为安全可靠和具有独立证据效力。

  四、采集现场证据

  采集捉奸在床的现场证据,最好是拍摄录像更能说明问题。此类证据采集难度很大,也较为容易引发激烈的现实冲突;

  需要注意的是司法界对此类证据采集方法争议较大;因涉嫌侵犯第三者个人隐私权,有被告上法庭的风险和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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