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辩护
律师办理自诉案件的工作内容及流程
时间:2014-04-04 08-57-0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1 次
1、接受委托。 律师 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前,应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诉案件范围和立案条件。委托手续参照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

1、接受委托。律师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前,应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诉案件范围和立案条件。委托手续参照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2、帮助自诉人分析案情,确定被告人和管辖法院,调查、了解有关事实和证据,代写刑事起诉状。

3、自诉人同时要求民事赔偿的,代理律师可协助其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写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具体的赔偿请求及计算依据。附带民事诉讼代理应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4、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做出不予立案的,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5、人民法院决定开庭的,代理律师应作好开庭前准备工作。对于自己无法取得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依法调查取证。

6、刑事自诉案件,被告人提起反诉的,代理律师可接受自诉人委托,担任其反诉辩护人,但应办理相应委托手续。

7、向自诉人告知有关自诉案件开庭的法律规定,避免因自诉人拒不到庭或擅自中途退庭导致法院按自动撤诉处理的法律后果。自诉人因故不能委托代理律师出庭的,代理律师应按时出庭履行职责。

8、自诉案件开庭审理时,代理律师应协助自诉人充分行使控诉职能,运用证据证明自诉人的指控成立。

9、自诉案件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代理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要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自诉案件依法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代理律师可以代理自诉人对于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决定提出异议。

10、自诉案件法庭辩论结束后,根据委托人授权参加法庭调解。

11、协助自诉人在法院宣告判决前决定是否与被告人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二、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

1、接受自诉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其辩护人

2、对于被羁押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辩护律师可代其申请取保候审。

3、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在一审、二审及简易程序中的活动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

  •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的区别

    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 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

  • 股份有限公司与证券市场相关的几种股权激励模

    (1)业绩股票 是指在年初确定一个较为合理的业绩目标,如果激励对象到年末时达到预定的目标,则公司授予其一定数量的股票或提取一定的奖励基金购买公司股票。业绩股票的流通

  • 财产保全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对财产保全做了详尽的规定,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讼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并规定了各自的适用条件。 A、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 离婚诉讼时一方拒不到庭怎么办

    离婚诉讼的开庭审理前提是原被告双方接到人民法院开庭通知,通常情况下人民法院会通知被告前来领取起诉书副本和开庭传票。但若被告存心为难原告,想拖延时间,就会使人民法院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