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职务
网络诈骗活动的手法
时间:2014-04-04 08-35-2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6 次
手法一,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 金融 账号和密码,或是以各种紧迫

 

手法一,发送电子邮件,以虚假信息引诱用户中圈套。不法分子大量发送欺诈性电子邮件,邮件多以中奖、顾问、对账等内容引诱用户在邮件中填入金融账号和密码,或是以各种紧迫的理由要求收件人登录某网页提交用户名、密码、身份证号、信用卡号等信息,继而盗窃用户资金。

 

手法二,建立假冒网站骗取用户账号密码实施盗窃。不法分子建立起域名和网页内容都与真正的网上银行系统、网上证券交易平台极为相似的网站,引诱受骗者输入账号密码等信息,进而窃取用户资金。

 

手法三,利用虚假的电子商务进行诈骗。不法分子在知名电子商务网站发布虚假信息,以所谓“超低价”“免税”“走私货”“慈善义卖”等名义出售商品,要求受骗者先行支付货款达到诈骗目的。

 

手法四,利用“木马”和“黑客”技术窃取用户信息。不法分子在发送的电子邮件中或在网站中隐藏“木马”程序,在感染“木马”计算机上进行网上交易时,“木马”程序即以键盘记录方式获取用户账号和密码。

 

手法五,网址诈骗。不法分子设计的诈骗网站网址与正规网站网址极其相似,往往只有一个字母的差异,不仔细辨别很难发现。当用户登录虚假网站进行资金操作时,其财务信息将泄露。

 

手法六,破解用户“弱口令”窃取资金。不法分子利用部分用户贪图方便、在网上银行设置“弱口令”的漏洞,从网上搜寻到银行储蓄卡卡号,进而登录该银行网上银行网站,破解“弱口令”。

 

手法七,手机短信诈骗。由储存手机号码的电脑控制的手机短信“群发器”大量发出虚假信息,以“中奖”“退税”“投资咨询”等名义诱骗受骗者实施汇款、转账等操作。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开发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内容

    ◇协助公司编制、修订公司的规章制度; ◇审查公司员工劳动合同; ◇接受公司委托发表声明、出具 律师函 、法律意见书等; ◇修改、审查公司对外业务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事务的

  • 有关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

  • 单位能够成信用卡诈骗吗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法律明文规定为单位可以成为犯罪主体的犯罪,才存在单位犯罪及单位承担

  • 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

  • 合同法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二○一二年五月十日

  • 建设工程合同通用条款、专用条款的区别

    1、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专业协会制定合同范本的普遍做法 例如:(1)全国范围内行业适用的范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合同(2007年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水利水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