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不能认定强奸罪的有哪些
时间:2014-04-03 16-16-2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38 次
(一)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被告

(一)有些幼女早熟,身材高大等特征以及本人谎报年龄,确实认为不像幼女,主动要求或在幼女的主动要求下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的。根据2003年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被告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是否构成强奸罪问题的批复》的规定,该性行为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二)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是强奸的,根据《解答》的规定,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三)第一次性行为是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且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方男子发生性行为的,根据《解答》的规定,也不能认定为强奸罪。

(四)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夫妻间也会发生一些强奸行为。一般认为,夫妻之间既已结婚,即相互承诺其共同生活,有同居的义务,虽然其同居义务是从自愿结婚行为推定出来的伦理义务,而不是法律规定的强制性义务,但只要是婚姻正常存续期间,也应排除该行为构成强奸罪。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继承中养老育幼、照顾病残是什么意思?

    我国《宪法》第49条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法律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 《民法通则》第104条

  • 律师办理自诉案件的工作内容及流程

    1、接受委托。 律师 可以接受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前,应审查案件是否符合法定自诉案件范围和立案条件。委托手续参照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

  • 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802001907

  • 草率签名钱被套 告知不明解合同

    2009年3月,韶关退休工人司徒焕强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市分行梨园支行办理业务。当时向大堂经理邱某咨询是否有更高利息的存款业务,邱经理推介该行代销的中国人寿保

  • "无抵押贷款"属网络诈骗

    警方称,最近一段时间,不断有市民报警,称自己被无抵押贷款信息 诈骗 ,警方调查发现,不法分子发布这种信息有三种方式:一是用毛笔蘸黄色油漆在城区繁华街道路面上写下无抵

  • 解除合同职工要求经济补偿获支持

    周某2009年8月进入某电子公司工作,担任车床操作工,月薪2500元。2010年10月25日凌晨,周某轮值夜班,和往常一样,她打开电脑开始制作报表,而同事王某想要用周某的笔记本电脑看电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