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标权
什么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时间:2012-01-23 20-12-4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0 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
  (二)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
  (三)缺乏显著特征的。
  上述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劳动关系是否依法终止

    一、案情简介: 被申请人(某劳务服务公司)与某建设公司自2003年1月1日起建立劳务派遣关系,由被申请人派遣数人到某建设公司工作。2008年1月1日申请人王某通过招聘被录用,与被申

  • 请律师有什么好处

    在打官司时最好聘请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至少也应该向律师进行一些咨询。 首先,律师通晓法律,能够指点迷津,较快而准确地指出已经存在的以及您今后可能面临的法律问题,并且

  • 毒品罪名的种类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 毒品 罪 非法持有 毒品 罪 包庇 毒品 犯罪 分子罪 窝藏、转移、隐瞒 毒品 、毒赃罪 走私制毒物品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非法种植 毒品 原植物罪 非法买卖、

  • 商业秘密涉及的法律规定

    1、《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规定了商业秘密的定义和侵犯商业秘密的类型; 2、《刑法》第219条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罪状和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 3、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国有企业商

  • 天津开发区律师咨询 债权担保的特点

    债权担保是指根据合同或当事人的约定,以财物或第三者用来确保 债务清偿 的一种经济行为,是保证债权实现的一种手段。简单来说,担保行为表明这样一种契约关系:当债务人到期

  • 强迫他人吸毒罪如何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条对此罪没有规定情节严重作为必要要件,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强迫他人吸毒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本罪。而不论被害人是否吸食、注射毒品或吸食、注射毒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