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合同常识
合同履行中法律风险的防范
时间:2012-03-17 14-33-2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6 次
如果在缔约过程中未能将风险防住或出现缔约时不可预见的情况,则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尽力竖立起第二道防护网,在履行过程中的防范和保护,主要在表现为各种抗辩、变更、通知、

     如果在缔约过程中未能将风险防住或出现缔约时不可预见的情况,则应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尽力竖立起第二道防护网,在履行过程中的防范和保护,主要在表现为各种抗辩、变更、通知、解除、终止等。
     如果公司作为债权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经营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情况,则可主张不安抗辩权,拒绝履行对待给付,以防范自己履行义务却得不到对价的风险。但主张不安抗辩权时,千万不要忘记书面通知对方,因为,如果缺少通知这一环节,我方对风险的正当防范很有可能就会变成违约,从而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如果对方负有先履行或同时履行义务却未予履行,则可主张先履行抗辩或同时履行抗辩,以防范自己履行义务却得不到对价的风险。
此外,针对对方的拒绝履行、迟延履行、履行瑕疵,我方也可主张法定解除权或约定解除权以防范风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在行使法定解除权时应当满足法定的解除步骤,如书面通知,在行使约定解除权时也应注意满足约定的解除权行使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而使防范风险的正当行为变成违约。
     另外,作为债权人,对于对方的违约行为,还应注意在适当期间内以适当的方式进行催告,适时适当的催告不仅可以给予违约方继续履约的压力和动力,同时也避免了自己的债权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无法获得司法救济的风险。
     作为债务人,当发生了特殊的情势而无法如约履行债务时,应当及时通知债权人,尽量与其达成履行谅解,变更原合同,防范债权人以原合同为据要求自己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如果发生的情势已在合同的免责条款或不可抗力条款中规定,也应及时通知债权人,终止或解除合同,以免因未能及时通知而为扩大的损失负责。
     由于市场的不确定性,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会根据不断变化的商业情势,对原合同进行适当的变更,为了避免日后出现争议时证据收集的困难,应当对这些变更予以明确的书面确认。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取保候审制度存在几个问题

    1、 取保候审 决定的作出具有一定的随意性,缺乏相互制约性。《刑诉法》第五十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 人可以拘传、 取保

  • 最高法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

  • 一起童工伤残赔偿案件

    一、案情简介 于浩,男,1990年9月28日出生, 天津市 蓟县上仓镇北王庄村人,2004年时初中二年级没有读完就辍学回家,2005年2月17日于浩随同其叔叔于成刚及在北京伟利佳化纤棉有限公

  • 外资企业清算的基本流程

    外资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依据经批准的章程,决议终止企业执行清算的,大体上经历以下程序: (1) 股东会、董事会关于终止企业,并进行清算的决议,同时董事会任命清算委员会

  • 当事人可以查询事故处理档案吗

    【案例回放】 2010年10月1日21:00,李某参加完朋友婚礼,酒后驾车回家,途经一村庄边时与一骑车人赵某相撞,李某刚想下车救赵某,此时村旁一小卖店有十几个村民呼喊着跑了过来,

  • 小学生就餐被烫伤饭店未尽注意义务担责

    2005年2月5日,徐州市某小学组织一批书法较好的学生到鼓楼区某村义务给村民写春联,中午村干部安排老师和学生到一家小饭店吃饭。在吃饭期间,学生小波(1997年6月5日出生)在卫生间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