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哪些方面
时间:2012-04-29 11-20-2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47 次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的后果主要有三种:造成伤害但未达到残疾;伤害致残;伤害致死。

      1、造成伤害但为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伤害致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发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
       误工费用;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合理费用。
       二、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包括赔偿直接损失和赔偿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受害人现有财产的减少,一般坚持全部赔偿原则,即折价赔偿(按财产实际减损的价值进行赔偿)。间接损失指受害人可得利益的丧失。间接损失是必得利益而不是假设的利益,是一定范围内的,不可在逻辑关系上无限制扩展。
       直接损失一般包括:修车费(以专业定损机构的定损单为准)、拖车费、停车费。
       新购车辆的贬值损失为交通事故的直接损失,除修车费外,肇事方还应当赔偿受害方新车贬值损失。
       撞坏以营运为目的的车辆,肇事方应赔偿车辆停运损失费(但不能再主张误工费,否则属重复计算)。主张停运损失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受损;受损车辆正在用于客货运输如果车辆只是代步工具,一般只能获得因车辆停用而支付的合理交通费用);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客货运输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对此给出了明确规定。
       因交通事故发生的必得利益损失可以获得赔偿。如:张某从郊区批发西瓜进城出售,路上被王某车辆撞击西瓜全部摔烂。张某要求赔偿修车费及西瓜收购费用、以及将要获得的收益。因张运送西瓜进城就是为零售从中获取差价,此获利部分是事故造成的间接损失,也是必然获得的,应当获得赔偿。
       因交通事故耽误洽谈生意不属于间接损失。
       三、精神损害赔偿
       交通事故中,一般只有事故对另一方造成严重后果的,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实践中,一般以达到十级以上残疾或者死亡的,才可能获得精神损害赔偿。另,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流产的,一般也可以获得一定精神赔偿。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

    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 (一)时间效力。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无论是诉前财产保全或是诉讼财产保全裁定,一经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一般应维持到生效的法律文

  • 申请执行应注意的几个条件

    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当一方当事人拒不按判决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案件应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一、申请或移送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

  • 非车主本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一、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 交通事故 后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

  • 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需注意啥

    1、父母出卖自己的亲生子女 虽然没有使用拐骗、绑架 等手段,但他们是把子女当成商品出卖,符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基本特征,构成拐卖儿童罪。 2、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

  • 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有关其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有四个要素: 1.是行政机关实施的行为,这是主体要素。

  • 继承、赠与、受遗赠行为的合同必须公证

    《公证法》第11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权属登记时需由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有: (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等。 另外,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