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受聘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同意聘请乙方担任甲方公司的总经理,乙方同意受甲方委托,负责组织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责权关系,加强管理,提高绩效,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聘用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聘用职务:甲方聘请乙方担任xxx总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受其委托,组织甲方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聘用期限:自2012年4月9日起至2015年4月8日止。聘用期3年。 三、聘用方式:授权管理,部份授权经营。业绩考核、薪酬考核。
四、经营管理模式 3、乙方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必须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各项指标:并按照年度经营班子业绩考核情况兑现薪金。 五、乙方的报酬 聘用期间乙方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绩效奖励三部分组成。 计算方式为:年薪=岗位工资 绩效工资 绩效奖励 1、年薪:乙方实现总体目标年薪为人民币12万元(含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等),达不到总体目标按比例扣减。 2、岗位工资:为7000元/月,按月发放。 3、绩效工资:为人民币 3.6万元,年终结算,考核范围为:总体目标和分类目标实现结果,考核实现销售收入、净利润指标完成率等据此计算支付,达不到即相应扣减。 4、绩效奖励:奖励为乙方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实现当期年度经营利润超过总体目标利润的,或年度公司技术、营销、经营管理取得突出成果和奖励的,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奖励额度,奖励基金于年终结算后并完成财务审计后发放。 5、休息休假:国家法定的节假日、公休制度以及公司规定的员工休假制度等福利条件,乙方均有权等同享受。 6、社会保险:由于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自己缴纳了各种社会保险,故乙方要求甲方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如相关部门要求甲方为乙方交纳各种社会保险,乙方承诺甲方交纳的保险金,由甲方在支付给乙方的年薪中扣除。 如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甲方按山东省上年度的全省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为乙方交纳社会保险。 六、乙方的职责: 1、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向甲方提交述职报告和经营计划方案,报董事会审核通过。 2、主持甲方的经营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经营,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将实施情况向董事会报告; 3、组织实施甲方年度经营计划方案; 4、拟定设置、调整或撤销甲方内部管理机构的具体方案,报董事会批准; 5、拟订甲方的基本管理体制制度; 6、制定甲方的具体规章; 7、提请聘任或者解聘甲方副经理、总工程师等; 8、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9、依有关规章制度决定对甲方职工的奖惩、升级、加薪及辞退; 10、在职责范围内,对外代表甲方处理业务; 1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财务会计制度,维护公司利益; 13、每月25日前据实向董事会及办事机构报送公司财务报表。 14、每月25日前据实向董事会报送下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表和费用计划表,经董事会审批后执行。 15、获得经董事会批准的报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有权对按规定提取的各项分配、奖励基金拟定分配方案及形式,报董事会批准实施。 16、甲方章程和股东会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七、乙方禁止性行为 1、不得利用职位谋取私利;
2、未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向自己或者自己的亲属、朋友或者与其有关联的公司发放贷款; 8、不得侵占公司财产,不得挪用公司资金 八、乙方违反公司法、章程、规章制度和本合同的处理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其职权范围履行职务。发现乙方有滥用权利的行为、越权行为及不作为行为,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有权制止,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其按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无法计算的,按其年薪总额(包括奖金)的百分之五十予以赔偿。 2、乙方不得侵占、挪用甲方财物。非经股东会议或董事会同意,不得将甲方的财物为其本人及其亲属服务。违反此条,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乙方职务;不构成犯罪的,将相关财物归还甲方,并赔偿甲方因其侵占、挪用或服务所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视其情节轻重决定其职务的聘用。 3、乙方必须谨慎处理有关贷款合同、担保合同的签订及履行事项。因乙方的失误导致签订、履行合同造成甲方10万元以上的损失,乙方应引咎辞职。并赔偿甲方损失。 4、乙方必须严格遵守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严格按照甲方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履行职责。非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同意,不得改变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的相关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其一切甲方职务,并可以解聘,造成甲方损失的,赔偿甲方损失。 5、乙方针对甲方的法定代表人、股东、监事、独立董事、财务经理、部门经理及合同当事人提出的与甲方利益有关的任何形式的提议,必须召开总经理办公会长议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超出其职责范围的事项,应在当日通知董事长,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决定。否则,甲方以其职责不作为对其予以处理。 九、合同解除: 1、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任合同。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2、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及违法、违规经营,经甲方指出后不纠正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甲方干预经营活动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经营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乙方违法经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认为乙方不能胜任总经理的工作,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和职务,其报酬按调整后同等岗位人员的报酬支付。如乙方不服从甲方对其工作岗位和职务调整,甲方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6、如乙方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当年考核没有完成年度生产经营利润目标,且无董事会认可的正当理由,则乙方应自动辞职,甲方不予补偿薪酬。 7、合同到期或者提前解除后,甲方有权对于乙方经营管理期间的公司资产进行清产核资及任职期间审计,清产核资由中国注册会计师验证;双方办理移交手续。 8、因乙方的报酬为年薪制,无法确定月薪,故甲乙双方约定如因合同解除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按上一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计算。 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乙方完成经营目标,甲方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报酬的,按照日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 十一、乙方与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与本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的或相冲突的,以本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为准。 十二、甲方的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十三、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补充,补充内容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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