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赔偿
交通事故案件主体如何确定
时间:2012-10-07 14-01-0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79 次
(一)交通事故案件受偿主体如何确定 1、受偿主体一般为受害人本人。即列受害者本人为原告。 需核实的问题:委托人(咨询人)是否为受害人本人,如不是其本人,则问清楚与受害

(一)交通事故案件受偿主体如何确定

1、受偿主体一般为受害人本人。即列受害者本人为原告。

需核实的问题:委托人(咨询人)是否为受害人本人,如不是其本人,则问清楚与受害人是何种关系。

需核实的材料:受害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受害人死亡的,则受偿主体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无第一顺序继承人,则列第二顺序继承人为受偿主体。全部列为共同原告,不可遗漏。如有部分原告不愿参加诉讼,需书面放弃。

需核实的问题:所有原告与受害者是否存在第一/二顺序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是否均同意向法院提起诉讼。

需核实的材料:死者和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受害人为女方需提供娘家和夫家的)、亲属关系证明(需公证)、授权委托书(需公证)。如受害者达婚龄而未婚,还需审核《未婚证明》。

3、受害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则列受害人为原告,列其监护人为法定代理人即可。

需核实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

(二)交通事故案件赔偿主体如何确定

1、赔偿主体一般为驾驶人、机动车登记车主、机动车实际使用人、驾驶人雇主(或所在单位)、承保交强险的保险人。坚持宁多勿缺的原则。

需问清楚的问题:1、事故车辆的基本情况是否了解?

2、驾驶人的情况是否了解,车主情况是否了解?

3、车主与驾驶人的关系?

4、实际使用人是否为登记车主?

5、涉案车辆是否有参保交强险、第三者险等,保险人是谁?

如当事人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建议到交警去复印。

需审核的资料:驾驶员的身份证和驾驶证的复印件,车辆的行驶证和保险单,车主的身份证(或者机读档案资料)、实际使用人的身份证(或者机读档案资料)。驾驶人因工作开车而肇事,则在必要时为确定实际使用人,需调阅笔录。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为什么要聘请律师?

    我国正逐步成为一个法制比较成熟的国家。法制化必然导致国家法律体系的纷繁复杂,法律事务的处理已经成为一项理论性、技术性都非常强的专业活动,客观上要求法律事务需要由法

  • 索取合法债务绑架怎么处罚

    索要合法 债务 。这种情况是以存在合法 债务 为前提的,行为人为了索取合法债务而实施绑架、拘禁行为,应按照刑法第238条第3款的有关规定:为索取债物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

  • 协定存款和协议存款存款的区别是什么

    协定存款是指存款单位通过与开户行签订单位协定存款合同,在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之上开立协定存款账户,并约定结算户基本存款额度,由开户行将结算户中超过基本存款额

  • 授权委托书

    委托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职 务:_________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_

  • 合同诈骗的五种形式

    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 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 合同 。 2、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 3、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

  • 原告人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法院在通知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时,应告知其诉讼风险。当事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且未委托代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