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离婚
重婚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时间:2014-03-30 10-25-3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17 次
我国《刑法》第 258 条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 结婚 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 结婚 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构成特征是: ( 一 )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

我国《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构成重婚罪。重婚罪的构成特征是: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关系。一夫一妻制是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重婚行为破坏了我国社会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必须予以刑事处罚。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必须具有重婚的行为,即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构成重婚罪。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则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与他人结婚,包括骗取合法手续登记结婚的和虽未经婚姻登记但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

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

事实上,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与原配偶登记结婚,又与他人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虽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却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

3.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一是有配偶的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成立婚姻关系;二是没有配偶的人,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成立婚姻关系。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是在对方的欺骗下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刑事案件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期限 (一)侦查羁押期限 1、对 犯罪 嫌疑人 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 刑事 诉讼 法第

  • 中介机构介入后民间借贷关系的新特点

    1、借贷主体多元化。传统的民间借贷主体主要以城乡居民为主,基于街坊邻里关系发生自有资金的相互调剂,利他性特点明显。现在,由于经济活动已打破地域限制,个体、私营企业成

  • 开办公司的流程

    一、选择 公司 的形式: 普通的有限责任 公司 ,最低注册资金3万元,需要2个(或以上)股东,从06年1月起新的 公司 法规定,允许1个股东注册有限责任 公司 ,这种特殊的有限责任

  • 丧偶儿媳与女婿可以继承公婆、岳父母的遗产吗

    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是一种姻亲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儿媳与女婿均不能作为公、婆、岳父、岳母的法定 继承人 。但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 12 条规定: 丧偶儿

  • 制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的注意事项

    1. 制作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文书的注意事项 (1)协商解除时,要时确是由谁主动提出的,因为这涉及到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2)最好不要用开除等字眼,尽量用规范说法解除劳

  • 陈某的工伤待遇应由谁承担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陈某诉称:自己是被申请人某不锈钢商贸公司职工,2008年1月20日到被申请人处剪切不锈钢板,在乘坐叉车时摔伤,2008年3月27日经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同年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