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法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
时间:2012-12-16 00-18-2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12 次
1981年8月14日(81)法民字第11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民复字2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纠纷处理问题》的来函收悉。 据来文所述,陈森芳(男方)与傅家顺于1979年10月经鞍山

1981年8月14日(81)法民字第11号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1981〕民复字2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纠纷处理问题》的来函收悉。

    据来文所述,陈森芳(男方)与傅家顺于1979年10月经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婚生子陈昊彬(当年7岁)判归傅家顺抚养,由陈森芳每月负担抚养费12元。现因傅家顺变更了陈昊彬的姓名而引起纠纷。我们基本同意你院意见。傅家顺在离婚后,未征得陈森芳同意,单方面决定将陈昊彬的姓名改为傅伟继,这种做法是不当的。现在陈森芳既不同意给陈昊彬更改姓名,应说服傅家顺恢复儿子原来姓名。但婚姻法第十六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认为子女只能随父姓,不能随母姓的思想是不对的。因此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是违反婚姻法的。如陈森芳坚持拒付抚养费,按照婚姻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强制执行。对上述纠纷,不要作为新案处理,宜通过说服教育息讼,或以下达通知的方式解决。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现实情况,可以进行财产保全的对象主要是被告所有、占有、享有的实物财产和财产权利。具体主要有: 1、被告在银行开立的账户(户名必须与被告名称一致)及存

  • 微信购物受法律保护吗?

    新闻背景 甘肃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日前发布警示称:微信购物属于个人私下交易,不同于一般的网购,不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建议不要采用微信购物。微信购物真的不受法律保护吗? 微信购物纠纷频发 近年来,微信朋友圈除强大的社交功能外,还新增了交易

  • 对合同在违约金约定方面的几点意见

    第一点,就是因为合同法它强调违约金是一种约定的条款,因此它是优先于损害赔偿的。严格的讲《合同法》第114条应该放在第113条的前面,道理就是先有违约金,然后才有损害赔偿,

  • 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一、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

  • 财产保全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财产保全的程序主要是: 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法院立案庭立案后,申请人即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的要求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实务中,越早提交申请,对申请人越有利。 二、向

  • 澡池中锋利物划伤男孩脚板 公司赔十九万

    2013年1月3日,消费者罗某带6岁孙子到浴业公司洗澡,浴池中的废杂物品,导致消费者的孙子在洗澡过程中不幸被一锋利之物划伤右脚板,造成脚底几乎所有血管、跟腱、神经都完全被切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