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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拘禁
时间:2014-04-03 15-34-27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3 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以上的;

(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并使用械具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实施殴打、侮辱、虐待行为的;

(三)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四)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五)非法拘禁3人次以上的;

(六)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没有违法犯罪事实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七)其他非法拘禁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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