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全执行
财产保全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时间:2012-09-20 15-52-3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1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对财产保全做了详尽的规定,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讼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并规定了各自的适用条件。 A、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对财产保全做了详尽的规定,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讼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并规定了各自的适用条件。

  A、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诉讼保全的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

  实质条件:存在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可能使人民法院将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难以或不能实现的因素。

  程序条件:

  1、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2、由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很少依职权决定,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接受申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B、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诉前保全的适用,同样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实质条件: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

  程序条件:

  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哪些请求具有船舶优先权

    (一)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根据劳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劳动合 同所产生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 (二)在船舶营运中

  • 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律师?

    (1)律师应当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持有省级司法厅(局)颁发并年检的《律师执业证》。 (2)根据本企业业务特点,考察律师的业务专长是否与本企业业务相近或相关。 (3)根

  • 天津开发区有限公司劳动合同

    甲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 号 乙方: 地址:天津市塘沽区工农村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

  • 对方声称其在法院“有人”怎么办

    很多当事人聘请律师时,首先会问:您同某某法院关系如何?或者,担心对方社会关系多,在法院认识或拐弯认识办案人员,担心判决结果对自己不利。我认为这种想法一般情况下是多余

  • 交通事故那些可以“私了”

    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1、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 2、仅造成车

  • 实习协议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学生姓名性别 学习专业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因乙方需在甲方实习,经甲、乙两方协商,就甲方接受乙方实习事宜达成一致,制定本协议。 甲方应安排乙方到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