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全执行
财产保全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时间:2012-09-20 15-52-3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1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对财产保全做了详尽的规定,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讼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并规定了各自的适用条件。 A、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对财产保全做了详尽的规定,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讼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并规定了各自的适用条件。

  A、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诉讼保全的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

  实质条件:存在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可能使人民法院将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难以或不能实现的因素。

  程序条件:

  1、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2、由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很少依职权决定,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接受申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B、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诉前保全的适用,同样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实质条件: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

  程序条件:

  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单位应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刘某于2006年1月到被申请人某国际贸易公司担任会计工作。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2006年1月18日至2009年1月17日。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续签劳动合同。

  • 保密和竞业限制条款在保护企业商业秘密中的运

    1、保密协议的签订。 无论是采用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的方式,还是单独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首先都需要明确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其次要规定员工在在职和离职后

  • 那些人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 天津开发区公司律师 股权评定表

    职位类别(A B C)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职位股 绩效股 工龄股 股权 总数 核定人 职位 名称 职位股数量 绩效 等级 绩效股数量 本公司工龄 工龄股数量 备 注 1、本表作为会计年度分

  • 抚恤金不属于遗产

    抚恤金是被供养人在供养人死亡后依法取得生活保障金。 依据《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因工死亡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

  • 强奸罪既遂与未遂的区分

    强奸 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