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全执行
财产保全的种类和适用条件
时间:2012-09-20 15-52-3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21 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对财产保全做了详尽的规定,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讼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并规定了各自的适用条件。 A、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对财产保全做了详尽的规定,将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讼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并规定了各自的适用条件。

  A、诉讼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了保证人民法院的判决能顺利实施,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或在必要时依职权决定对有关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诉讼保全的适用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

  实质条件:存在因各种主、客观原因,可能使人民法院将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难以或不能实现的因素。

  程序条件:

  1、发生在民事案件受理后、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前。

  2、由当事人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或由人民法院依职权决定。一般情况下人民法院很少依职权决定,因为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错误的,应当由人民法院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人民法院接受申人民法院接受申请时,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

  B、诉前财产保全,是指在诉讼发生前,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对有关的财产采取保护措施的制度。诉前保全的适用,同样需要具备下列条件:

  实质条件: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律关系所涉及的财产处于情况紧急的状态下,不立即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将有可能使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遭受到不可弥补的现实危险。

  程序条件:

  1、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必须提供担保。申请人如不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将驳回申请。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不服中止执行裁定 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

  • 什么是专利权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

  • 内资企业申请设立(或变更)商业保理公司行政

    一、有关依据 1.《公司法》; 2.《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 3.《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419号); 4.《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

  • 非法持有毒品持有的几种情况

    2006年6月12日,被告人李某某交给郭某某(已判刑)10700元钱要其前往广州番禺从阿军手中购买 毒品 。郭某某拿钱后于当天乘坐火车赶往广州。2006年6月13日,在广州番禺,郭某某从阿军

  • 企业如何进行合同验收与证据保存

    方亚霓虹灯公司与大华进出口公司于2006年3月签订加工制作合同,约定由方亚霓虹灯公司为大华进出口公司制作霓虹灯箱广告牌一块,工程总造价为1.6万元,大华进出口公司预付定金6

  • 取保候审申请书

    滨海新区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 诉讼 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律师 事务所接受 犯罪嫌疑人 (或被告人) 的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的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