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全执行
如何向执行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时间:2014-04-19 10-29-1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00 次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之后,可能出现的结果: 1、 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其异议,继续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经法院审查之后,可能出现的结果: 
  1、 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其异议,继续执行。
  2、 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执行标的物是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裁定对生效法律文书中该项内容中止执行。
  3、 执行标的物不属生效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特定物,经审查认为案外人的异议成立的,报经院长批准,停止对该标的物的执行。已经采取的执行措施应当裁定立即解除或撤销,并将该标的物交还案外人。
  4、 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一时难以确定是否成立,案外人已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解除查封、扣押措施。申请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的,可以继续执行。因提供担保而解除查封扣押或继续执行有错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裁定以担保的财产予以赔偿。 
  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建设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法律界限及后果

    《建筑法》、《合同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于工程转包、分包、内部承包的效力及处理原则作出了相应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赵,女,1947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徐州市县镇粮油管理所宿舍1号,电话136018。 被申请人王,女,1973年4月19日出生,汉族,住江苏省县镇街三号楼宿舍,电话1345440。 请求事项

  • 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写明要求 保全 的财产) 事实和理由: (写明要求保全的财物情况,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关系,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与

  • 建筑承包合同纠纷的处理

    (一)有效合同处理的一般规定 1、有效合同处理中应当遵循的一般原则 (1)有利于建筑业市场健康发展的原则; (2)依法保护合同,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 (3)公平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 民事起诉状

    原告 :(名称)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 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职务:___ 被告:(名称)______ 住所地:_____

  •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的种类

    小产权房 不是法律上的概念,而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通常所谓的小产权房,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即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