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家产继承
什么是转继承?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不同?
时间:2014-03-30 11-14-3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6 次
转继承,是指 继承人 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 遗产 前死亡,该 继承人 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 遗产 。 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最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实际接受遗产的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称为转继承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52条规定:继承开始以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第一是转继承权必须是在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分割财产以前死亡方才产生。如果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为代位继承了,第二,转继承人的份额仅以已死亡的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份额为限。第三,如果已死亡的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财产分割后才明确表示放弃遗产,那么就不存在转继承的问题。第四,转继承不仅存在于法定继承中,而且存在于遗嘱继承之中。遗嘱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以后,财产分割以前死亡的,他的法定继承人同样可转继承遗嘱继承人的那份该继承的遗产份额。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公司合并应注意哪些问题

    一、 公司 合并的概念与特征 公司 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公司 订立合并协议,依照 公司 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 公司 的法律行为。 公司 合并具有以下几个

  • 什么情况下能变更抚养权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

  • 毒品犯罪可以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九种情形

    毒品数量达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1)具有自首、立功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 (2)已查获的毒品数量未达到实际掌握

  • 劳动合同中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区别

    对于劳动者来说,最关心的自然是切身利益,至于应得的钱款是补偿还是赔偿,他们既不清楚也不关心。而许多企业人事管理人员也常常会混淆这两个概念,这就很不应该了。 其实在劳

  • 继子女的继承权怎么确定?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 区领导深入各城区、功能区调研 推动一季度经济

    2日、3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子利,区委常委、副区长张锐钢带领区政府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先后到南港工业区、大港、临港经济区、塘沽、滨海高新区、保税区进行调研,听取相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