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事诉讼
个体工商户以字号起诉
时间:2014-06-01 22-07-1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39 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1条均明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41条均明确:在民事诉讼中,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

    司法实践中,通常的观点认为上述司法解释是对个体工商户的诉讼主体资格作出的规定,对于个体工商户以字号起诉的,要么说服当事人撤诉后再起诉,要么直接作出驳回起诉的裁定。笔者认为,上述规定并不是判断个体工商户是否适格的依据,个体工商户以字号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向当事人进行释明,依当事人申请或者直接变更业主为诉讼当事人,而不宜以此为由裁定驳回起诉。理由如下:

 

    第一,个体工商户以字号起诉符合案件受理条件,法院驳回起诉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营业活动中,字号是用以表示个体工商户的营业名称,他人以该字号来识别该个体工商户并与之发生经济往来,由此产生的纠纷与个体工商户有直接利害关系,故驳回起诉不符合上述第108条的规定;

 

    第二,从法理上分析,上述两个司法解释的目的在于明确个体工商户权利义务的实际承担主体,并不是判断原告是否适格的依据。如果原告主体不适格,法院应该驳回起诉。但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均由业主直接承担,从法律意义上分析,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与业主具有同一性,其以字号起诉仅应认定为不适当,而非不适格;

 

    第三,个体工商户起诉应列谁为当事人应该是人民法院在立案阶段就予以审查的内容,对此程序问题人民法院负有释明、引导义务。个体工商户因对外均以字号进行营业活动,其到法院起诉时大多考虑以字号立案,对相关诉讼程序问题未必知晓、理解,基于个体工商户字号与户主权利义务的同一性,立案庭应对此进行释明并按照法律的要求予以立案,如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才发现原告以字号起诉,法院也可以进行释明后直接变更业主为诉讼当事人。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夫妻付出多的一方如何补偿

    离婚时, 夫妻 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

  •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需举证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季某于2007年2月19日受聘到被申请人某制品公司从事操作工,后转入食堂工作。2008年9月19日被申请人未说明理由将申请人辞退。申请人就赔偿金问题提出劳动争议

  • 8种常见的网购诈骗

    一是谎称其货品为走私物品或海关罚没物品,要求网民支付一定的保证金、押金、定金; 二是谎称网民下订单时卡单,要求网民重新支付或重新下订单; 三是谎称支付宝系统正在维护

  • 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地址

    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 地址:南开区南马路188号(zip:300090)电话:27339288 下辖: 和平区、南开区、河北区、红桥区、西青区、北辰区、宝坻区、武清区、静海县、蓟县

  • 机票写错名字 损失由谁承担

    2012年8月,权先生订购了两张11月3日由哈尔滨到三亚的机票,第一航程是哈尔滨到上海浦东的MU5620航班。第二航程是浦东到三亚的Mu5353航班。订票时,权先生把乘机人金焕玑的焕误写成

  • 如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