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事诉讼
个体工商户业主死亡后,商户是否具有被告主体
时间:2014-06-01 21-55-5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06 次
案情: 2008 年 2 月 24 日 ,分宜县某银行与甘某设立的某涂料厂签订一份中长期借款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向银行借款人民币 280 万元,借款用途为扩大生产规模,借款期限为

案情:

    2008224,分宜县某银行与甘某设立的某涂料厂签订一份中长期借款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向银行借款人民币280万元,借款用途为扩大生产规模,借款期限为36个月,合同签订后,银行依法向借款人甘某发放了该笔借款。现借款期限已届满,甘某却已死亡,某涂料厂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返还借款,银行多次索要未果,故诉至分宜县法院要求某涂料厂及甘某的继承人返还借款本金280万元,利息人民币137992.98元。

    分歧:针对甘某的涂料厂是否是本案适格的被告,有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某涂料厂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可以直接作为诉讼主体,而不必再列业主为主体。理由如下:根据法律规定,在依法核准登记的范围内,个体工商户享有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个体工商户的正当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对其经营的资产和合法收益,个体工商户享有所有权。个体工商户可以在银行开设帐户,向银行申请贷款,有权申请商标专用权,有权签订劳动合同及请帮工、带学徒,还享有起字号、刻印章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个体工商户应当可以列入其他组织。可见,将个体工商户的字号作为诉讼当事人有完全的法律依据。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某涂料厂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一条规定,“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规定,“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

    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规定,“劳动者与起有字号的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字号为当事人,但应同时注明该字号业主的自然情况。”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个体工商户字号作为诉讼主体只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产生的劳动争议纠纷,而本案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应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个体工商户主体资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本案的被告,故银行不能直接将某涂料厂作为本案的被告起诉。

    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这说明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在诉讼中属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本案中,某涂料厂在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业主为甘某,甘某死亡后,某涂料厂对外产生的债务,应由实际经营者承担清偿责任。

    综上,本案原告起诉时以某涂料厂为被告的主张无法可依,不应予以支持。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船舶抵押权具有以下特性

    1、议定性。船舶抵押人和船舶抵押权人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签订书面船舶抵押合同。 2、登记的重要性。设定船舶抵押权时应当登记。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登记是船舶抵押权的生

  • 表演者享有哪些权利

    (一)表明表演者身份; (二)保护表演形象不受歪曲; (三)许可他人从现场直播和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并获得报酬; (四)许可他人录音录像,并获得报酬; (五)许可他人复

  • 滨海新区律师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宗旨: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创建于2011年7月20日,主要经营 生产业务。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出于公司快速、稳定发展的需要,也为更好地调动公司

  •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究竟有多长

    《 刑事 诉讼 法》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

  •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指南

    一、依据: 《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津国土房法【2008】1099号) 二、办事程序: 1、咨询 申请办理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的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可就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

  • 什么是破产重组

    破产重组的含义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