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热点新闻
微信转错账后被拉黑怎么办?教你几招!
时间:2016-11-07 16-35-4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2 次
日常生活中,想必不少人都有用过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的功能。但使用微信转账时,你可得小心了,如果转错账的话,想要拿回钱可能就没这么简单了。近日市民杨先生通过网上报料,向记者讲述了他微信转错账的经历。 杨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通过一评估公司办理业务


   日常生活中,想必不少人都有用过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的功能。但使用微信转账时,你可得小心了,如果转错账的话,想要拿回钱可能就没这么简单了。近日市民杨先生通过网上报料,向记者讲述了他微信转错账的经历。
  杨先生告诉记者,此前他通过一评估公司办理业务,打算通过微信转账2000元评估费给对方,但没想到转钱时,突然弹出另外一个聊天窗口,结果杨先生一时大意手速太快,将钱转给了另外一个人。
  杨先生说,发现转错后,他立刻跟对方解释称转错了,让对方将钱退回给他。对方开始答应转回给杨先生,随后接收了转过去的钱。不过,杨先生等了几分钟,对方仍然没有把钱转回来,所以他多次发信息催促,但始终无果。
  一般来说,加微信的都是自己的亲朋好友,那杨先生转错的钱拿不回来后,他为什么不打电话或上门找对方要求退还呢?对此杨先生说,其实他根本不认识那个微信好友。

 

杨先生介绍,被对方拉黑后,他尝试找朋友打听那位微信用户的信息,但没有得到有用的信息,找朋友去加她好友,也没有通过。转错的钱拿不回来,杨先生对此显得十分无奈。
  那么杨先生是否可以通过微信投诉拿回自己的钱呢?记者随后拨打微信客服进行询问,客服人员说,转错账后,用户可以跟对方进行协商,而如果被拉黑的话,可以通过警方找平台索要对方的身份信息,再沟通协商。
  对于杨先生微信转错账的遭遇,有律师表示,如果对方明知杨先生转错账,接收钱后拒不返还,就属于不当得利,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话,还可能构成非法侵占刑事犯罪。
  现在,很多人都习惯用微信、支付宝等在线转账,可有时候手一快,就会出现失误。

 

 

该怎么把钱要回来?

遇上微信转错账这样郁闷的事,该怎么把钱要回来?赵治国律师解答如下:

 

及时与对方沟通

  对于收款人来说,这笔“飞来横财”属于不当得利。根据《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如果发现微信转账有误,事主应该及时联系对方,说明情况,要求对方退还,对方负有返还的义务。
  微信朋友圈多是熟人,一般情况下问题能够得到顺利解决。

 

沟通不成,起诉对方

  如果对方拒不退还,事主可以以不当得利向法院起诉对方。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不当得利纠纷的管辖法院是被告住所地,事主所在地的法院是没有管辖权的,因此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者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另外,一定要注意保存好微信转账记录和银行卡明细,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只要事实清楚、证据完整,事主可轻松胜诉,追回自己的损失。
  

不知对方身份信息怎么办?
  起诉的前提是需要明确被告的姓名和身份信息。目前,微信并非一定需要实名验证注册使用,所以在微信朋友圈,确实也有一些好友的身份信息事主并不确切知道。遇到这种情况,就要费一些周折了。
  如果对方是以手机号码注册,可以尝试通过手机号码找到其身份信息;
  如果这种方式依然不能确定对方身份信息,可以尝试跟微信后台沟通,寻求工作人员帮助。
  顺便要说明的是,微信转错账的受害人,是因自己的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互联网企业并无过错,因此是无权要求互联网企业赔偿损失的。
  据了解,央行日前发布的《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个人通过自助柜员机转账的,在发卡行受理后24小时内,可向发卡行申请撤销转账。但对于自己转错账的,并没有办法撤销。

 

律师提醒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人通过微信等工具转账。微信转账虽然方便,但是转账前一定要反复确认对方身份再进行操作,免得错转后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损失。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合同仲裁人力资源

    综合服务: 律师事务 法律顾问 律师清欠 法律法规 典型案例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 交通事故 保险理赔交通肇事事故处理 损害赔偿 劳动争议 工伤赔偿保险休假 合同仲裁人力资源 婚姻家

  • 超出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如何处理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诉求超出附带民事诉讼范围的如何处理? 对于虽然主体符合起诉条件,但是举证不能、证据不足、于法无据或者其物质损失并非由刑事被告人的行为所致,以及对

  • 建设工程行业示范合同与格式条款的区别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暴露出来的种种问题,与常见的格式条款出现的问题有很多相似之处。那么,它们之间在法律效力上有什么不同? (一)格式条款及其法律效力

  •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行政上诉状

    上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 职务、住址,如果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写明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联系地 址和邮政编码等,如果是行政

  • 企业法人的清算范围

    法人的清算,指法人终止后由清算组织依据职权清理并消灭法人的全部财产关系。 企业法人自行决定解散的,清算组织由该企业法人根据法律的规定自主成立。 企业法人被撤销或被宣

  • 超越经营范围合同效力如何审查

    某商业经销公司没有经营钢材的经营许可证,却超越经营范围与某建筑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钢材的买卖合同。该买卖合同签订后,双方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了各自的义务,现合同已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