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如何认定
时间:2013-06-29 11-27-4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68 次
本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制毒物品而非法加以买卖。如果误以为是其他化学物品而加以买卖,或者受人欺骗为他人购买的,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如何认定

  本罪的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制毒物品而非法加以买卖。如果误以为是其他化学物品而加以买卖,或者受人欺骗为他人购买的,不构成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

如何认定

  以制造毒品为目的的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应当以制造毒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知他人系制造毒品而卖给他人制毒物品的,应当以制造毒品罪的共犯处罚;以走私制毒物品为目的而进行的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应当以走私制毒物品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总之,不管是其他毒品犯罪的实行行为还是帮助行为,都应当以其构成的具体犯罪来追究刑事责任。

“制毒物品”包括

制毒物品是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法律明文规定的是国家统一管制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至于什么是“其他”,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需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参照联合国公约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可以参照《联合国禁止非法贩运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公约》中附表所列的几种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物品,这些物品是麻黄碱、麦角新碱、麦角胺、麦角酸、1-苯基-2-丙酮、伪麻黄碱、醋酸酐、丙酮、邻氨基苯甲酸、乙醚、苯乙醚、哌啶,并规定这些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包括在内。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受他人委托代购毒品如何处罚?

    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 毒品 , 毒品 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对托购者、代购者应以非法持有 毒品 罪定罪。代购者

  • 应否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李某诉称,2009年2月1日入职到被申请人天津市某物业公司从事保安工作,双方签订了一年期限劳动合同。2009年6月,发生工伤,鉴定为伤残十级。合同期满,李某

  • 公司法律事务部管理工作指引

    概要:由于公司飞速发展,公司必须加强内控系统的建设和风险防范机制的健全完善,作为风险内控的规范,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以下简称法务管理)的建立就势在必行。 鉴于公司从未

  • 什么是商品房认购(预订)

    1、签订认购(预订)协议的前提条件 签订认购协议 的前提条件是开发商已办妥立项、规划、报建审批手续。 特别提示:签订认购(预订)协议时开发商还必须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区别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和交强险之间最大的不同点是其赔偿范围有所不同 一、我们以1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为例,保费为1040元,只要是被保险人准许的合格驾驶员,在驾驶被保险车辆的

  • 哪些情形属于猥亵儿童

    根据中国法律的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建议凡具有以下猥亵儿童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以猥亵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一年内猥亵儿童两次以上或一次猥亵儿童两名以上的; (二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