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时间:2013-06-29 11-18-0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71 次
非法种植 毒品 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 毒品 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是指明知是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且数量较大,或者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者抗拒铲除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原植物种植的管制。国家历来对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严厉禁止,并先后发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法令和通知。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原植物,即用来提炼、加工成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吗啡、可卡因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原植物。我国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情况,主要是罂粟,少数地区也种植大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违反国家有关法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或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以及抗拒铲除的行为。所谓种植,是指播种、施肥、灌溉、割取津液、收取种子等,不论行为人实施了上述全部行为还是只实施了一种行为,都可视为种植。只要有证据证明行为人确实有种植的行为,即使没有成苗,从面积上估算,达到法条所规定数量的,也构成此罪。

  1、种植数量较大,按照本条规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即为数量较大,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按照一定比例来认定,一般情况下,大麻二百五十株相当于鸦片五百株,大麻一千五百株相当于鸦片三千株,大麻数量较大按二百五十株以上不满一千五百株为标准。各地可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适合本地的标准。

  2、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是指行为人在公安机关予以治安处罚或强制铲除后,又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原则上都应以犯罪论处。如再次种植的数量很小,也可以不作为犯罪论处,构成犯罪的情况下,对以前已作过行政处理的毒品原植物的株数不再累计计算。

  3、抗拒铲除,是指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行为人,采取暴力、暴力相威胁、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足以妨碍主管机关铲除毒品的行为,如果采用轻微的抗拒行为,软磨硬泡、言语谩骂等方式不足以妨碍主管机关铲除的,应采用行政处罚的方式,而不应以本罪论处。采用暴力抗拒铲除的行为实质上是妨害公务的行为,我们认为采用暴力、胁迫等其他抗拒方法抗拒铲除,既触犯妨害公务罪,又触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属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从一重罪而断,应按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处罚,而不适用数罪并罚。如果使用暴力杀人、重伤的应数罪并罚。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人,均可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即行为人明知是制造毒品的原植物而非法种植,不论其目的是营利还是满足个人享用,均构成本罪。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

  • 对合伙企业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

    如果 夫妻 一方以 夫妻 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 企业 ,夫妻另一方不是该 企业 合伙人,离婚时可对合伙财产进行评估,确定合伙财产中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对该共同财产份额

  • 婚姻家庭案件律师服务范围

    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 为您提供如下服务: 一、非诉讼法律服务。 1、代为拟定 离婚 诉状。 找到一份诉状范本后,看似人人都可以起草离婚民事诉状。但从专业律师的角度分析,书写诉

  • 外商投资商业保理企业设立审批指引

    一、法律依据 《公司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

  • 天津律师咨询 申请财产保全错误的赔偿

    财产保全是在一定条件下所采取的一种监时性保全措施。一般地说,保全措施的实施是得当的。但由于事物的复杂性也可能出现失误。一旦出现失误就可能给对方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

  • 保密费等同于竞业限制吗

    王女士于2007年9月进入某外资 公司 从事研发工作,并担任研发经理。双方签的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自2007年9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此外,王女士还与 公司 签订了一份竞业限制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