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认定强奸罪的常见误区
时间:2014-04-03 16-18-3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16 次
1、丈夫 强奸 妻子是否构成 强奸 罪? 通说观点认为,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同居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

1、丈夫强奸妻子是否构成“强奸罪”?

通说观点认为,由于有合法的夫妻关系的存在,一方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性行为的义务(同居义务),即使丈夫的行为对妻子的性自由权利有侵害也不构成犯罪。目前在我国无论是立法还是执法,一般都不把丈夫强迫妻子性交视为强奸犯罪。

2、“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现行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由于对向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属于对象的恶补能犯,应当按强奸未遂定罪处罚。

3、妇女是否可以构成强奸罪主体?

一般情况下,都是男性违背妇女的意愿而与强迫妇女与之发生性行为,但在实际的生活中,妇女违背男性的意愿与之发生性交的,也未尝不有。但是在刑法上,妇女不能成为本罪的直接、单独正犯,但可能与男子共同实施强奸行为,可以成为强奸罪的共犯(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构成强奸罪的共同正犯。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纠纷可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解除同居关系案件,除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以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对于涉及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纠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审理。

  • 员工应聘登记表

    应聘职位: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性别 年龄 出生日期 籍贯 民族 身高 体重 学历 职称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第一外语 级别 第二外语 级别 联系方式 身份证号 期望

  • 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夫妻共同财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六,十七,十八条分别对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做了规定: 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车辆以外的物品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常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当事人的车辆进行扣押,那么对车辆以外的物品是否也可以采用扣押措施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确定

    婚姻关系的解除,不是对子女抚育义务的解除,夫妻离婚后,双方都要承担子女的抚育义务,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民事责任。 关于对子女抚育费数额的确定,应当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

  • 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认定方法

    行为人使用信用卡透支和还款情况较为复杂。银行发放给用户一定授信额度的信用卡,用户透支消费或取现后,在当期应还款日前将透支款项全部归还,使账户余额为零或正数,除取现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