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著作权
如何确定著作权的归属
时间:2012-01-23 21-27-0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2 次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

 

 

  (1)由公民个人创作完成的作品,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该公民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2)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该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作品享有著作权。
  (3)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4)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5)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7)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8)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9)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10)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单位自首与直接责任人员自首的关系

    首先,单位的决策机构或者决策者决定将该事实自首于有关司法机关,而曾参与单位 犯罪 实施的有关自然人对该决定表示同意,而且在接受讯问时,亦能如实供述有关 犯罪 事实的;或

  • 索债型非法拘禁罪中“特定债权债务关系”的司

    作为非法拘禁罪中的一种特殊形式,索债型非法拘禁罪在司法实践中往往易与勒索财物型绑架罪相混淆。两者之间最本质的区别就在于犯罪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是否存在特定 债权 债务

  • 自首如何认定

    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63条,在总结吸收古今中外自首制度及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 犯罪 以后自首的,可以从轻处罚。其中, 犯罪 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较

  • 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案例

    2001年12月7日,王强、林丽登记结婚。2002年12月5日,育有一子王安。之后,双方常因琐事争吵,后因林丽怀疑王强与其他异性有不正当关系,导致矛盾进一步激化,2008年7月16日,王强、

  • 故意杀人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区别

    关于以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危险方法杀人案件的定性,我国刑法理论一直认为,凡是以放火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方法故意杀人的,不能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只能认定为放火等以危

  • 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的争议应当核实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准确信息。(单位需提供劳动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2、单位是否确认仲裁申请人是其员工. 3、入职时间:(单位委托人需提供入职档案,如不能提供,则是否确认入职时间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