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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陷阱一:小产权房 瞒天过海 只求您买
时间:2012-06-25 17-11-5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1 次
在很多城市,很多市区周边的楼盘已然进入高价位区间,在面对百姓刚性但又低价位的购房需求时,一房难觅的心情便会出现。但是当购房者真正走入市区周边的一些在建项目去逛的时

     在很多城市,很多市区周边的楼盘已然进入高价位区间,在面对百姓刚性但又低价位的购房需求时,一房难觅的心情便会出现。但是当购房者真正走入市区周边的一些在建项目去逛的时候,发现了一些全新的小区,门前的售楼处走进之后,在咨询房价的时候,同比低价位低了近3-4000元,这不得不让购房的人们感觉到,春天来了,找到低价位的洋房了。但是他们殊不知,他们已然进入了小产权房的范围中。售楼员会表示,“我们这的房子比周边便宜,而且户型适合两口老人改善生活,也适合小两口的温馨两居,小区停车位多,整体价位90平米也就在35万元左右,现在还哪有阿?”

     当问及产权时,售楼员却在含糊其辞之后,拿出例证,“现在我们这属于某某村委会的规划范围内,今后道路拓宽,三环规划肯定会并入三环内的部分,到时候我们就会拿到房产证,那时候您可就买值了;您看现在市里和这周边的商品房多贵啊,同样是房子,如果您是自住的话,我保证您在这买比那些地更值;而且现在我们这样的房子也可以找人交易……”售楼员天花乱坠的解释在您对小产权房不了解的前提下,在您放松的警惕下,将会让您对着急买房的需求形成一种释放,因此购房者在几经抉择之后,决定为自己或子女购买一套只要能住的房子。

  对于小产权房而言,是不具备商品房的交易功能的,私下交易,有人说这是开发商的违法行为,这种说法没有错,因为小产权房的买卖,就是由开发商交易来完成的。购房者所获得的“小产权”和“乡产权”并不具备法律效应,在面对未来对农用土地的规划时,将无法受到与当地农户购房时一样的拆迁费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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