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企业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时间:2012-09-16 18-06-3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99 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有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风险影响:
竞业限制不能只有权利而没有义务,竞业限制的对象有限制,时限也不能超过法定标准(两年),否则竞业限制协议无效。
解析:

  1. 竞业限制的对象

竞业限制的人员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不能针对企业所有的员工。

  1. 竞业限制的范围

竞业限制的范围由企业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竞业禁止的地域范围,原则上应对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竞业限制的就业范围限于与原企业有竞争关系的企业,《劳动合同法》对此已明确界定,即“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业务”。
必须注意,《劳动合同法》只是规定了限制去有竞争关系的“单位”,而不是业务、产品或者职能,企业可以充分利用这一法律条款。

  1. 竞业限制的期限

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只可以约定了解商业秘密的人员离职后,在两年内不得自己经营或者到其他单位从事与商业秘密相同或类似的工作。

  1. 用人单位的义务

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没有对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作出具体规定,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进行协商。但是,企业不给约定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已包含在劳动者现有的工资报酬中。
5.劳动者的义务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只有约定违约金,才能更好地保证员工遵守竞业限制协议。
《劳动合同法》没有对违约金的数额作出具体规定,可以由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进行协商。但是,违约金数额也不是越高越好,约定时,企业应考虑员工的支付能力,如果违约金数额过高,员工无法支付,到头来损害的还是企业自身的利益。
应对策略:
对需要约定竞业限制的人员,企业应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书”,也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协议书”通常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竞业限制的地域和范围。
(2)竞业限制的时限。
(3)竞业限制的经济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4)竞业限制的违约责任
注意事项:
1.竞业限制可以有效避免高级和核心人才的流失,但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适用范围缩小,成本增高,代价高昂,企业应谨慎运用,不要轻易与员工约定竞业限制义务,对没有保密义务的普通员工也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2.约定竞业限制的,企业应按规定在劳动关系结束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如果企业没有尽到这一义务,就无法要求员工履行“竞业限制”的义务。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为避免出现纠纷,在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时,最好明确本单位的经营范围和业务范围(可以列出竞争单位名单)
4.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一定要记得约定违约金。只有约定了违约金,一旦劳动者违约,即使企业没有损失,也可以依据违约责任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如果劳动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话中有话,企业还可以要求支付赔偿金。反之,如果事先不约定违约金,当劳动者违约而没有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话,企业是无法主张赔偿的,即便造成损害,也要证明损失的存在才可以要求赔偿。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企业融资风险有那几种

    据有关部门的初步估计,仅在北京就有1000多家以迎合或满足中国企业的这种融资需求的外国投资公司代表处,而专门设局赚取具有融资需求的企业的钱财,有的人称他们为皮包公司、骗

  • 行政不作为赔偿案件举证责任的分配

    证据制度是诉讼的核心问题,在行政诉讼中也不例外,鉴于行政行为的先定性,法律确定了以行政机关承担举证责任的原则,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 故意杀人罪应如何赔偿

    (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如果死亡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请求抢救时发生的费用) (二)交通费根据

  • 探望权不能强制执行

    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强制执行探望权不能强制执行孩子。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孩子或者一方监护人可以向法院提出

  •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无需对方当事人同意而单方决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可以无条件地辞职.只要提前书面通知即可。无需征

  • 一般自首的构成

    根据刑法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与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般自首的成立条件由以下两方面构成: (一) 犯罪 以后自动投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