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投标
什么是串标、陪标、围标?
时间:2013-03-24 22-56-3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92 次
所谓串标,是指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行为。 所谓陪标,是指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

    所谓串标,是指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行为。

    所谓陪标,是指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行为。

    所谓围标,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犯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效,因此,串标、陪标、围标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招投标人实施了串标、陪标、围标行为,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串标、陪标、围标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三种:一是行政责任,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执照;二是民事责任,即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三是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天津开发区法院 什么情况下可以中止诉讼

    一般情况下,民事诉讼程序开始后,应依照法定程序连续进行下去,经法定阶段作出裁判。但有时,也会出现某种无法克服和难以避免的特殊情况,使诉讼程序不能进行或者不宜进行,

  • 如何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它是使用秘密方法,在被害人没有处分财产的意思和行为的状况下获得他人财物。 2、诈骗

  • 新员工试用表

    基本信息 姓 名 应聘职位 入职日期 所属部门 甄选方式 □公开召考 □推荐遴选 □内部提升 年 龄 学 历 工作经验 相关 年,非相关 年,共 年 试用计划 试用职位 试用期限 督导人员 督

  • 原告人起诉其他人承担民事赔偿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同时起诉刑事被告人以外的其他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法院经审理认为应当裁定驳回起诉,该裁定是否应列刑事被告人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并向其送达诉讼文书

  • 强奸罪什么情况下可构成自首

    自动投案是自首的必备条件,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 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

  • 拐卖妇女、儿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