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投标
什么是串标、陪标、围标?
时间:2013-03-24 22-56-3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92 次
所谓串标,是指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行为。 所谓陪标,是指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

    所谓串标,是指投标单位之间,或投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相互串通骗取中标的行为。

    所谓陪标,是指在某项目进入招投标程序前,招标单位已经确定了意向单位,然后由意向单位根据投标程序要求,联系关系单位参加邀标,以便确保意向单位达到中标目的的行为。

    所谓围标,是指招标者与投标者之间,或者投标者与投标者之间采用不正当手段,对招标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者损害招标者利益的行为。

    《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违犯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无效,因此,串标、陪标、围标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招投标人实施了串标、陪标、围标行为,将产生什么法律后果呢?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串标、陪标、围标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以下三种:一是行政责任,即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取消投标资格、吊销营执照;二是民事责任,即赔偿他人的经济损失;三是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未成年人如何附带民事诉讼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如何处理? 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因故不能到庭的,可以委托

  • 毒品犯罪什么是“麻古”?

    毒品 犯罪 什么是麻古? 麻古是近两年从泰国流入我国的一种新型 毒品 ,主要成分是冰毒,其外形是粉红色颗粒,像 毒品 摇头丸,但其毒性和危害性比摇头丸更甚。

  • 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04年9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7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

  • 什么是合同诈骗罪

    合同 诈骗 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 合同 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陷阱等手段骗取对方 财产 的行为。或者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或故意告

  • 盗窃罪如何处罚判刑?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天津市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亲属康xx的委托,指派赵治国律师作为康xx的辩护人出庭参加诉讼,庭前我阅读了相关案卷,会见了被告人,根据事实和

  • 非全日制用工标准如何确定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史某于2010年2月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诉称:本人于2009年1月4日起到被申请人某公司工作,负责该公司办公区的卫生清理。每月工资750元。公司称其是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