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险理赔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何向保险公司索赔
时间:2012-10-07 15-46-4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5 次
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原则有: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发生交通

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原则有:
1、事故发生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险法》第22条规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除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外还应及时通知所在的保险公司。通知保险公司不仅可以向其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还会告诉你如果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以免事后索赔时麻烦被动。
2、事故发生后要及时施救,避免损失扩大。
根据保险法的规定,投保人放任或故意扩大保险事故损失的,经证实保险人可以不负赔偿责任。
3、积极配合保险公司,办理理赔相关事宜。如协助保险公司对车辆进行查勘、照相、定损。
4、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要超过理赔周期。
被保险人自保险车辆修复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3个月内不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或自保险公司通知被保险人领取保险理赔款之日起1年内不领应得赔款,即视为自动放弃权益。车辆发生撞墙、台阶、水泥柱及树等不涉及向他人赔偿的事故时,可以不向交警部门报案,及时直接向保险公司报案即可。
关于交强险,提醒:肇事方的车辆如投保了交强险的,受害方可以要求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用,在起诉肇事方赔偿损失时,可以把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要求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赔付。事故肇事方也可以凭相关凭证到保险公司理赔。
二、向保险公司索赔的基本流程:
车主在理赔时的基本流程为:
1、出示保险单证
2、出示行驶证
3、出示驾驶证
4、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5、出示保险单
6、填写出险报案表
7、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8、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9、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10、理赔员代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11、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12、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13、交付维修站修理
14、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15、车主签字认可
16、车主将车辆交维修站维修
三、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情形及对应措施
保险公司正当的拒赔理由有:
1、没有及时向第三方索赔。应及时向第三方索赔,一旦放弃向第三方索赔的权利,也就放弃了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的权利。
2、车辆不合格。根据保险合同,保险只对合格车辆生效。所以,如果车辆存在没有年检、没有上牌照、没有驾驶执照、没有年审的情况,车辆将被视为不合格车辆。如果驾驶没有年检的车辆或驾驶执照没有年审而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
四、当事人咨询协商解决,保险公司也应当理赔。
虽然交警部门鼓励轻微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案简易处理程序“私了”,但有的保险公司以没有出险定损为由拒赔“私了”产生的第三者险。建议,车主可以和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对此进行约定,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但,如果“私了”符合事实和法律,保险公司就应当赔付。天津滨海新区赵治国律师 13802001907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货物损害赔偿起诉书

    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XXXXXXX物流股份有限 公 司,地址XXXXX市XXXX路XXX号,法人代表XXXX。 被告:XXXXX(个体工商户字号:XXXXX市运输交易市场(林安)安通货运部),地址XXX市XXX区XXX镇大源

  • 劳务承发包合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三章 股 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 第三节 股东

  • 滨海新区房屋买卖时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塘沽房屋买卖律师 提醒: 1.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免责的退定条款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如何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

  • 哪些情况不构成肇事逃逸

    除了哪些情况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外,交管部门还对哪些行为不构成肇事逃逸做出了规定: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

  • 商品房如何交付使用

    1、交付使用的内容 商品房的交付由物的交付和权利的交付组成。物的交付即对房屋的转移占有,权利的交付即房地产权利的转移登记。如果当事人没有另外约定,物的交付即房屋的转

  •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市大港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电话: ◇民一63231606 ◇民二63231610 ◇办公室63231538 ◇审监庭63231565 ◇办公室63231535 ◇执行 63231503 ◇法警队63231518 ◇滨海法庭25923620 ◇行政科 63231519 ◇研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