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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塘沽律师 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时间:2012-09-25 21-08-0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4 次
《继承法》第七条有如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

  《继承法》第七条有如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因此,继承人篡改遗嘱的行为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会丧失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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