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家产继承
继承、赠与、受遗赠行为的合同必须公证
时间:2012-09-25 21-04-24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6 次
《公证法》第11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权属登记时需由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有: (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等。 另外,

  《公证法》第11条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权属登记时需由公证机构办理公证事项的有:

         (一)合同;(二)继承;(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四)财产分割等。

        另外,《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也规定,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需要先经过公证:

      (1)继承房产;(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3)赠与房产与接受赠与房产文书;(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涉港澳台的法律行为。

        因为继承、赠与、受遗赠行为的合同属于上述需进行公证的范围之内,所以在权属登记时,必须提供相应的公证书。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企业如何约定“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

  • 塘沽法律咨询 债权担保如何适用

    担保虽然有诸多好处,但并非所有业务都要担保。选用担保的过程,实际上是对信用风险大小、担保费用高低、业务利润厚薄三者的权衡过程。一般而言,如果对客户的资信信息掌握不

  • 联系赵治国律师

    赵治国律师 联系电话:13802001907 服务区域: 天津市区 塘沽 自贸区 新港 滨海新区 北塘 开发区 汉沽

  • 如何申请执行生效的法律文书

    很多人不愿打官司,为什么呢? 往往生效判决书成了一纸空文,官司打赢了,权益却迟迟得不到维护。在这里,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法院执行程序。 人民法院负责哪些生效法律文书

  • 合同履行发生困难怎么办

    1、如果合同履行发生困难、受到挫折或有意外情况发生使合同履行受到影响,这时您要做的就是要对合同的签定和前期履行情况做一个书面总结,反映出当时整个过程的主要事实,并及

  • 商品房交付使用时的风险防范

    交房,对开发商而言,是一个严峻的考验。能否顺利交房,标志着一个项目是否顺利完成。根据 天津滨海新区房地产纠纷 律师 的了解,很少有开发商是顺利交付房屋的。在交房过程中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