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产分割
夫妻共有或一方所有房屋的离婚时如何处理
时间:2014-03-30 10-45-59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17 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 房屋 ,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 房屋 ,是夫妻共有房屋, 离婚 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共同建造的房屋,或者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建造的房屋,是夫妻共有房屋,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司法实践的通常做法是:共有房屋能实际分割使用的,可以分割使用。对不能分割使用的,可以作价分给一方,另一方取得补偿。在确定房屋分给哪方时,应考虑双方住房情况、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

  婚后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有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如离婚后没有住处,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赵治国律师解读劳动法司法解释(四)

    【前言】 2013年1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法释(2013)4号】(以下简称《解释(四)》,并于2013年2月1日起施行,全文总

  • 商业保理业务在国际上和在国内的发展状况

    (一)国际保理业务的发展状况 保理这种结算方式适应了目前国际贸易中流行的非信用证结算的实际情况。世界上有四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了这项业务。国际保理商联合会(FCI)是目前

  • 什么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可以变更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 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

  • 诉讼管辖异议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请求事项: 关于纠纷一案,你院已于年月日受理。我们认为,你院对此案没有管辖权,现提出异议。 事实与理由: (简单写明事情经过、 合同 约定的管辖内容

  • 抢劫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关于本罪的 犯罪 对象,还有一个问题需要着重探讨。即财产性利益能否成为抢劫罪的 犯罪 对象?分两种情况讨论:一是使用暴力、胁迫手段迫使他人当场写出免除债务的承诺书或在所

  • 取保候审的方式及法律规定

    刑事 诉讼 法 第五十三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 人 取保候审 ,应当责令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 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保证人必须符合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