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财产分割
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分割
时间:2014-03-30 10-33-3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68 次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置

  虽然根据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的或应当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应为夫妻共同所有,但考虑到实践中存在着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较短,以及破产安置补偿费的具体构成,包含非工资补偿或安置补偿内容等特殊情形,若简单将安置补偿费用,一概作为共同财产处理,反而有失公平,并容易激化矛盾。

  因此,若诉讼中当事人对破产安置补偿费是否均属共同财产争议较大,难以确定其中属于共同财产的具体数额时,人民法院可通过被安置方的婚龄与其工龄的比例来计算安置补偿费中属于共同财产的数额。具体而言,该比例大于1,则所取得的破产安置补偿费均作为共同财产;比例小于1,则破产安置补偿费中相同比例部分,为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以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破产安置补偿费10万元,该方婚龄为5年,工龄为10年,其婚龄与工龄的比例为1:2,10万元安置补偿费的1/2即5万元为共同财产。若婚龄为10年,工龄为5年,其婚龄与工龄的比例为2:1,则10万元安置补偿费均为共同财产。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交通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

    第一步,交通事故发生后的应对措施。 塘沽交通事故律师咨询 13802001907 1,拨打120或999急救电话对受伤人员进行救助,并可以采取一些恰当的紧急救助措施。 2,保护好现场。如果因为

  • 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地址:杨柳青 电话: ◇杨柳青法庭27949528 ◇大寺法庭23970897 ◇办公室27392688 ◇政治处27949628 ◇上辛口法庭27993672 ◇中北斜法庭27392832 ◇南河法庭239806

  • 不服中止执行裁定 是否可以申请复议

    执行中止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某种特殊情况而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再恢复执行程序的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

  • 什么是专利权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

  • 内资企业申请设立(或变更)商业保理公司行政

    一、有关依据 1.《公司法》; 2.《天津市商业保理业试点管理办法》; 3.《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资函〔2012〕419号); 4.《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实施方案的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