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辩护
南京违停“钉子户”或受治安处罚
时间:2014-04-04 09-05-5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09 次
车辆违停也有钉子户?这不,交警五大队辖区内就有这么一辆宝马车,因违停接到多次通知,车主就是不露面。直至交管部门和公安治安巡逻警察支队一起联合执法,车主这才现身。记

  车辆违停也有“钉子户”?这不,交警五大队辖区内就有这么一辆“宝马”车,因违停接到多次通知,车主就是不露面。直至交管部门和公安治安巡逻警察支队一起联合执法,车主这才现身。记者了解到,以前针对车辆违停,基本是交警单独执法,可考虑到违停“钉子户”的不断出现,交警将会与治安巡逻警察支队联合行动,这些“钉子户”除了会被交警处罚之外,还会被公安机关上门进行法制教育,因违停造成严重后果的,还要被传唤,甚至于治安处罚
  
   “宝马”违停的路段是宁夏路,这里路幅不宽,只允许单侧停车,违停的车辆导致高峰时段时常造成拥堵。“‘宝马’可谓是违停专业户,而且经常违停在同一路段。”8日上午,交警赶来清理违停车辆时,又发现了它。因为是四驱,加上靠路牙很近,清拖难度非常大。交警此前曾多次通知车主前来移车,可对方都不露面。此次,南京公安治安巡逻警察支队鼓楼大队也来联合执法,结果一个电话打过去,10分钟后,一名小伙子就匆匆跑了过来,声称车子是他的。除了被交警罚款100元记3分外,小伙子还被公安民警进行了一番法制教育。
  
  在宁夏路、马鞍山路,交警五大队短短半小时就清拖了十余辆违停车。据介绍,这些车子大多数都是熟面孔,不少车主都是附近小区的居民。南京公安治安巡逻警察支队鼓楼大队人士介绍,治安巡逻警察支队和交管部门即日起将加大联合整治违停力度。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非法拘禁致使他人伤亡怎么判

    非法拘禁致使他人伤亡根据情况的不同,分别处理: (1)《刑法》第238条第2款规定的非法拘禁致人重伤、致人死亡的情形实际属于非法拘禁罪的结果加重犯。从理论上讲,在第2款情形

  •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

  • 什么是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遇有有关的财产可能被转移、隐匿、毁灭等情形,从而可能造成对利害关系人权益的损害或可能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行或不能执行时,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或

  • 休产假降薪降职,合理吗?

    李女士原来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3000元,岗位是总经理助理。近期她休产假,想不到单位以她未提供正常劳动为由,将她调至后勤岗,工资待遇也调整为1500元。李女士咨询,公司在其

  • 夫妻个人财产投资收益如何认定

    一、当事人以个人财产投资于公司或企业,若基于该投资所享有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则对该公司或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利润分配部分如股权分红等,依照《婚姻法》第

  • 取保候审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取保候审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 诉讼 法》规定的一种 刑事 强制措施。在我国,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 犯罪 嫌疑人 、刑事 被告 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