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辩护
取保候审的特点
时间:2014-04-04 10-36-5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71 次
取保候审 与 拘留 、逮捕、监视居住同属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与其它几种强制措施相比较,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点: (一)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同属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与其它几种强制措施相比较,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点:

  (一)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对被取保人的人身强制性既不同于拘传的强制到案,接受讯问,也不同于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定限制,更不同于拘留、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直接剥夺,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是人身自由较为充分、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是法定期限最长的一种强制措施。原《刑诉法》没有对取保候审期限进行限制,存在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长期取保既不结案,又不及时进行侦查、起诉、审理,变相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修改后《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虽然规定了期限,但同其它强制措施相比较,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还是最长的。

  (三)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公、检、法三家均可使用。取保候审不同于拘留和逮捕的强制措施,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根据具体情况,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都可以使用该项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对于这一强制措施如果正确运用,可以起到合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实现司法经济的效果;反之,则有可能对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地址电话 电话:◇26011811 /26011856 地址:黄纬路11号

  • 遗嘱如何书写

    遗嘱 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现住* * * *。 我拥有座落于天津滨海新区* *花园* *栋* *号(房产证号:房地字第* *号)的房产,上述房产本人占有100%的产权。 现因本人为防

  • 合同诈骗罪如何定罪量刑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犯 合同 诈骗 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数

  • 塘沽律师对《物权法》第十七条立法原理的理解

    我国自1982年《民法通则》颁布以来的十多年间,关于物权方面的规定甚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中与物权有关的规定也

  • 公司股权转让需哪些文件资料

    A公司原股东会关于 转让股权 的决议(明确债权债务如何处理) B公司新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重新选举董事、监事人员等) C向私营企业或自然人转让股权的须提供验资报告 D公司营业

  • 妻子能够向“小三”索赔吗?

    ■案例 谭某(女)与高某(男)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夫妻感情很好。2006年8月,高某的公司招聘钱某(女)为办公室主任,协助其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此后,高某对谭某逐渐冷淡,且经常不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