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辩护
取保候审的特点
时间:2014-04-04 10-36-5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71 次
取保候审 与 拘留 、逮捕、监视居住同属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与其它几种强制措施相比较,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点: (一)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拘留、逮捕、监视居住同属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强制措施的一种,与其它几种强制措施相比较,有以下两个显著的特点:

  (一)取保候审是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对被取保人的人身强制性既不同于拘传的强制到案,接受讯问,也不同于监视居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一定限制,更不同于拘留、逮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自由的直接剥夺,它对在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言,是人身自由较为充分、人身强制性最弱的一种强制措施。

  (二)取保候审是法定期限最长的一种强制措施。原《刑诉法》没有对取保候审期限进行限制,存在着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长期取保既不结案,又不及时进行侦查、起诉、审理,变相侵犯公民的合法权利。修改后《刑诉法》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虽然规定了期限,但同其它强制措施相比较,取保候审的法定期限还是最长的。

  (三)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公、检、法三家均可使用。取保候审不同于拘留和逮捕的强制措施,公、检、法在办理刑事案件中,根据具体情况,经过本单位领导批准,都可以使用该项强制措施。

  取保候审的上述特点,决定了对于这一强制措施如果正确运用,可以起到合理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和实现司法经济的效果;反之,则有可能对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对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案件的公正及时审理带来一定的消极影响。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未婚声明书

    声明人:* *,男/女,* *年* *月* *日出生,身份证号码:* * * *,现住* * * *。 我声明:我至今未在任何地方与任何人结婚。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完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一切法律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运输的货物

    发生交通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常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对当事人的车辆进行扣留,那么对车辆运输的货物是否也可以采用扣留措施呢?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

  • 某公司员工股权激励计划(草案)

    甲方(原始股东姓名或名称): 乙方(员工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 行政处罚中监护人的责任

    在处理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的问题时,还要注意一个问题,就是要正确认识和评价行为人监护人的责任。有一种观点认为,监

  • 建设工程中预算、概算、决算的区别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工程预算是随同建设程序分阶段进行的。由于各阶段的预算制基础和工作深度不同,工程预算可以分为两类,即:一是概算;二是预算。概算有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

  •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

    投毒罪与用投毒的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1)侵犯的客体不同。前者侵犯的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或者多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后者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