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如何认定
时间:2013-06-29 11-08-2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6 次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条对本罪没有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从原则上说 ,窝藏、转移、隐瞒 毒品 、毒赃的行为都可构成犯罪,但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分析,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本条对本罪没有“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从原则上说,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行为都可构成犯罪,但司法实践中,要综合全案情况,具体分析,不能把一切窝藏、转移、隐瞒的行为都认定为犯罪,如果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的数量很小,又是初犯、偶犯等,主观恶性较小,一般不作为犯罪处罚。

  (二)本罪与窝赃罪的界限

  窝赃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款而予以窝藏的行为。本罪保留了窝赃罪的基本性质,所不同的是,本罪的对象是特定的,仅限于毒品和毒赃。而窝赃罪的对象的范围广泛,包括除毒品犯罪以外的所有的刑事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其次,本罪的法定刑要比窝赃罪的法定刑高,体现了从严打击毒品犯罪的目的。

       (三)本罪与非法持有毒品罪的界限

  1、犯罪动机不同。非法持有毒品罪的主观故意是明知是毒品而非法持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的主观故意是故意为毒品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达到逃避司法机关法律制裁的目的。

  2、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没有数额规定。而非法持有毒品罪规定了数额。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的犯罪分子主要为毒品罪犯窝藏、转移、隐瞒毒品,当然必须先有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对此,我们认为,如窝藏、转移、隐瞒毒品犯罪人持有的毒品数量达到追究非法持有毒品罪数量的,应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未达到数量的,可认定为本罪。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哪些?

    刑事 自诉案件包括:轻伤害案、侮辱他人诽谤他人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现役军人婚姻案、虐待家庭成员案、遗弃案等。 被害人有权要求经济赔偿 根据《刑事 诉讼

  • 保密协议范本

    文案 名称 竞业限制协议 受控状态 编 ? 号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员工): 鉴于乙方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对甲方具有重要影响,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 如何查询人民法院报公告

    进入 http://www.chinacourt.org/fygg/ 网站,点击进入后,在右下方的公告查询中,查询关键字即可查到。

  • 什么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 毒品 ,是指明知是 毒品 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 毒品 ,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 毒品 的,以走私 毒

  • 天津海关各部门职能及电话

    法规处 法制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关区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赔偿调解; 2、负责关区除缉私调查部门经办的具体行政行为之外的申诉、信访

  • 如何变更子女的监护权

    并不是任何人都有权要求变更监护关系,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具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时,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要求变更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