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认定强奸罪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时间:2014-04-03 16-25-3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07 次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1、 强奸 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

(一)罪与非罪的界限

1、强奸罪与通奸行为

在男女发生性行为前,既不违背妇女意志,又无勉强女方变范的行为,双方从内心到外部表现形式完全自愿,属典型的通奸行为。即使事后,因被揭穿,女方为保住自己的脸面而告男方强奸,或因女方事后反悔而告男方强奸,均不能定强奸罪。

2、对“半推半就”的奸淫行为的认定

所谓半推半就,是指行为人与妇女发生性行为时,该妇女既有“就”的一面即同意的表现,又有“推”的一面即不同意的表现。应当全面审查男女双方的关系怎样,性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环境条件如何,行奸后妇女的态度如何,该妇女的道德品行、生活作风情况等等。如果查明“就”是主要的,则属假推真就,不能视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以该罪治罪科刑。反之“推”是主要的,应认定为违背妇女意志,应当以强奸罪论处。

(二)既遂与未遂的界限

我国司法实践中是以“插入”为认定标准的,即男子的生殖器插入到女子的体内为犯罪既遂。至于是否射精与既遂未遂无关。但有一个特例,如果强奸的是幼女,则以“接触”为认定标准,即男子的生殖器与幼女的生殖器接触就算犯罪既遂。

(三) “强奸”男性是否构成强奸罪

刑法对于强奸罪的对象仅仅限定在女性,并未将强行与男性发生性关系进行法律规范。根据法无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强奸”男性行为并不构成犯罪,当然也不构成强奸罪。假如行为人把男的误认为妇女而着手实行强奸,并且完成“强奸行为”,并不构成强奸罪。调查近几年的案例,法院判决大多是“故意伤害罪”。如果由于对象是男性而强奸不能的情况下,以强奸未遂定罪。视当时情况如果是故意轻伤,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重伤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重伤(未遂)论处。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怎样正确处理与所聘请的律师之间的工作关系

    一般说来,委托人与所聘请的律师之间是一种平等、合作的工作关系。 在办理法律事务的过程中,律师应当及时、主动地与委托人联系,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有关法律事务办理的进展情况

  • 什么是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人?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 继承人 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 天津开发区律师事务所 著作权自何时产生

    中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作品,无论是否发表、是否登记,其著作权均自创作完成之日产生。 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版的,其著作权自在中国境内出版之日起

  • 证据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基本情况) 案由: 请求事项: 证据 保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诉XX案,现需要将与本案相关的XX、XX、XX证据予以固定和保全,但由于申请人无法取得上述证据,因此,特向

  • 什么是商品房租赁及商品房租赁法律依据

    (1) 商品房租赁 ,是指出租人将商品房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其形式包括承租、预租、转租、承租权转让、承租权交换、先租后售、售后包租等

  • 事故现场没报警事后还可以报警吗?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如果未能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现场报警的,事后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 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非现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