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损犯罪
违背卖淫女的意志算强奸吗
时间:2014-04-03 16-17-51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10 次
违背妇女意志是 强奸 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 强奸 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

违背妇女意志是强奸罪的本质特征,但是不能把“妇女不能抗拒”作为构成强奸罪的基本特征,它只是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志的客观条件之一。由于犯罪分子在实施强奸时所采用的手段和所造成的客观条件不同,对被害妇女的强制程度也相应的有所不同,因而被害妇女对犯罪行为的反抗形式和其他表现形式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不顾一切进和剧烈的反抗;有的胆颤心惊地进行挣扎或者哀求,反抗不明显;有的则瞻前顾后,没有进行反抗,等等。所以,不能简单地以被害妇女当时有无反抗表示,作为认定强奸罪的必要条件。对妇女未作反抗或者反抗表示不明显的,要通观全案,具体分析,精心区别。

强奸罪对象不论是普通女孩还是卖淫女,只要不是其自愿发生性行为就是强奸!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中止执行

    止执行是指执行程序开始后,由于出现致使执行工作无法进行下去的特殊情况,法院裁定暂时停止执行程序,待该情况消除后,继续进行未完成的执行工作。 执行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 天津市各区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地址

    天津市规划设计管理局(天津市土地管理局) 和平区西康路54号电话:23359045 邮编:300070 和平区规划土地管理处 和平区沙市道1号 电话:23308191 邮编:300050 河西区规划土地管理处 河西

  • 建设工程承包人的法定优先权(工程价款优先权

    《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

  • 国家对行政不作为负赔偿责任具备的条件

    国家对行政不作为负赔偿责任,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即构成要件,这是负赔偿责任的核心问题。对此,我们可作如下分析: 1.有违法的行政不作为的客观存在。前文已述,行政不作为

  • 人民法院不受理那些行政诉讼案件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

  • 前婚和后婚的性质对认定重婚罪的影响

    (一)重婚罪的前婚必须是法律婚(登记婚)。 大多数学者认为,事实重婚罪仅限于前婚是法律婚,后婚为法律婚或者事实婚的情形。而否认了先后两个事实婚,或先婚为事实婚后婚为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