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刑事辩护
刑事追诉时效期限的规定
时间:2014-04-04 09-55-52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17 次
犯罪 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 有期徒刑 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
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不满1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
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夫妻感情破裂如何判定

    感情确已破裂成为诉讼离婚的基本条件和司法尺度,是准予或者不准予离婚的原则界限。那么,该如何把握夫妻感情破裂的判断原则?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的基础,离婚争议的产生,归

  • 天津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

    (2010年1月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 根据2010年11月8日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市政府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 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一应由哪个法院管辖

    某公司股东未能按照公司章程缴纳出资,公司拟起诉。但是,在起诉时,公司已经搬到另外一个地方,但是工商登记尚未变更。问:究竟在哪里提出诉讼? 此问题在实践中争议较大。一

  • 房地产开发程序是什么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

  • 企业规章制度要切实可行

    一、案情简介: 申请人赵某诉称:申请人于2007年6月入职,在被申请人某销售集团公司从事消控员工作。2009年12月18日被申请人下发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申请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 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1、 诈骗罪 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