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保理融资
商务部关于商业保理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5-30 22-33-23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09 次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资函[2012]419号 【发布日期】2012-06-27 天津市、上海市商务委: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商
【发布单位】商务部
【发布文号】商资函[2012]419号
【发布日期】2012-06-27

天津市、上海市商务委:

  根据《商务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保监会关于推动信用销售健康发展的意见》(商秩发[2009]88号)、《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的意见》(商秩发[2009]234号)等文件精神,为积极探索优化利用外资的新方式,促进信用销售,发展信用服务业,同意在天津滨海新区、上海浦东新区开展商业保理试点,探索商业保理发展途径,更好地发挥商业保理在扩大出口、促进流通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支持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现就开展商业保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设立商业保理公司,为企业提供贸易融资、销售分户账管理、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等服务。

  二、试点工作要求

  (一)建立工作机制。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为商业保理行业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应分别会同天津市、上海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滨海新区、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工作机制。

  (二)加强准入管理。商业保理公司的投资者应具备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资产规模和资金实力,不得以借贷资金和他人委托资金投资,有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完善的风险内控制度,近期没有违规处罚记录。

  申请设立商业保理公司,应当具有与其业务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拥有具有保理业务运营管理经验且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高管人员。应建立开展保理业务相应的管理制度,健全相关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定期将业务开展情况报主管部门。

  (三)规范经营行为。开展商业保理原则上应设立独立的公司,不混业经营,不得从事吸收存款、发放贷款等金融活动,禁止专门从事或受托开展催收业务,禁止从事讨债业务。鼓励各类商业保理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2]14号)精神,面向中小微型企业提供服务,积极开展国际和国内保理业务。

  (四)健全监管制度。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要健全工作机制,牵头制订商业保理管理办法和指导性文件,建立日常监管机制,指导商业保理企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并定期将试点情况报商务部。

  三、试点工作安排

  请试点地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上述要求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商务部,由商务部组织评审后正式施行。试点工作中遇到相关问题,请及时与商务部(外资司、市场秩序司)联系。

                                   商务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海事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

    申请人:(写明名称、国籍、地址等) 法定代表人:(写明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同上) 被申请人所属(写明船籍和船名),因(写明请求 保全 的理由),造成申请人损失(写

  • 投保意外险 保险公司拒赔

    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民禤某某在推 摩托车 时被撞身亡,却被保险公司以无证驾驶为由拒绝赔偿。受害人家属一怒之下提起诉讼。日前清远城区法院经审理后依法判决保险公司

  • 塘沽律师提醒签订"阴阳合同"纠纷多

    【案情简介】 为避税,要签 阴阳合同 2003年5月,陈某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该公司开发的房屋一套。后陈某准备将该期房转让(当时还未出台

  • 什么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

  • 网络诈骗的手法有哪些

    1、假冒好友 诈骗 手法:骗子通过各种方法盗窃QQ账号、邮箱账号后,向用户的好友、联系人发布信息,声称遇到紧急情况,请对方汇款到其指定账户。网络上又出现了一种以QQ视频聊天

  • 天津塘沽股份律师 股权激励办法

    为了把员工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增强员工的主人翁意识,实现个人和团队的双赢,特制定股权激励办法。 股权激励的形式 为充分体现员工的能力和贡献的价值并给予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