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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住房贷款额和期限
时间:2012-04-28 19-35-00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41 次
1、公积金贷款的数额和期限 目前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13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长期限30年。贷款年限具体到借

  1、公积金贷款的数额和期限

  目前单笔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1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13万元,贷款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最长期限30年。贷款年限具体到借款人,最长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限后5年。

  2、商业贷款的数额和期限

  目前商品房的商业贷款单笔贷款无最高限额,但需根据借款人每月还款能力进行测算确定,并且不超过总房价的80%,最长期限30年,且贷款最长年限计算不超过借款人满70周岁。

  3、组合贷款的数额和期限

  组合贷款的,贷款额总计不能超过住房总价发80%,最长期限30年,最长不超过法定离退休年限后5年。

  4、非居住房屋贷款

  非居住房屋只能申请银行商业贷款,具体贷款条件、金额、期限、利率可与具体贷款银行谈判确定。

  5、商品房买卖合同对贷款合同的限制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可要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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