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力资源
如何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
时间:2012-09-12 12-07-35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7 次
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 (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

以“不能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件:
(1)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2)对劳动者进行了重新培训或调岗。
(3)重新培训后仍不能胜任原工作或者调整岗位后不能胜任新岗位。
应对策略:
1.所谓“不能胜任工作”是指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但用人单位不得故意提高定额定额标准,使劳动者无法完成。
2.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只有在培训后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必须注意,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是不需劳动者同意的,实践中很多企业可能会滥用该条。
3.即使满足了上述两个条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方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要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关于依据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达应

    2004年10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28次会议通过,自2004年12月2日起施行。)法释〔2004〕17号 近来,一些高级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依据民事案件的原告起诉时提供的被告住址无法送

  • 塘沽法院诉讼 民事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依照法律规定,受原告(或被告)的委托和ХХ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担任原告(或被告)ХХ的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

  • 婚后夫妻一方背着另一方将房产出售怎么办

    房产是双方共有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着某一方的姓名,有可能出现这种情况。 由于物权法对善意第三人的保护,这种情况非常有可能造成另一位共有人的损失。 案例: 张某男,结婚后

  • 天津商业保理企业总数占国内八成 去年余额12亿

    商业保理是集贸易融资、商业资信调查与评估、应收账款管理与催收、信用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商务信用融资服务,已成为中小商贸企业融资的新渠道。据悉,本市自2004年在全国率

  • 汽车转让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牌号为的本田CRV小轿车(以下简称该车)买卖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 提防套餐装修中的低价陷阱

    消费者权益是指消费者在有偿获得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以及在以后的一定时期内依法享有的权益。消费者权益,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下适应经济运行的客观需要赋给商品最终使用者享有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