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家产继承
继子女的继承权怎么确定?
时间:2014-03-30 11-12-5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90 次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继子女在现代社会十分常见,由于父母一方离婚或死亡,双方或一方再行结婚,子女同其生母或生父再婚后的夫或妻即为继父母子女关系。确认继子女的继承权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继子女的继承权条件。继子女继承继父母遗产的条件关键就是他们之间是否形成了扶养关系,只有在继子女受到继父母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其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才有继承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继子女与继父母间的继承关系确定的具体条件有以下几个:

1、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2、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扶养、教育;

3、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4、继子女在生活上扶助继父母。

(二)在现实生活中,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大致有如下几种情况:

1、前夫或前妻的子女与继父或继母长期生活在一起,形成了事实上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与生父母子女关系相同,互有继承权。   

2、生父母再婚时,子女已长大成人,分居另过或者其生父母再婚后,继子女并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扶养教育成人。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没有尽过什么赡养义务,没有形成扶养关系,彼此之间也就不存在继承权问题了。

3、继子女与继父母共同生活,但继子女的生活费用由其生父或生母供给一部分或全部;或者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而继子女未对继父母尽赡养义务。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形成了扶养关系,但分配遗产时应根据情况适当减少其额。

       (三)继子女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不妨碍其继承生父母的遗产。双方都有继承权。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的适用范围

    凡是由法院决定的强制执行都是申请强制执行诉讼的适用范围。具体为: ①以行政强制方法为标准。第一,由统一的立法普遍授予行政机关间接强制执行;第二,直接强制执行以先行司

  • 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必备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应包括: (l)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 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 他有效身

  • 20种事故肇事者负全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肇事人一般应负事故全部责任。 (一)追尾前车的; (二)倒车尾撞后车的; (三)溜车的; (四)不按规定开关车门的; (五)逆向行驶的; (六)闯单行道

  • 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处理

    离婚时若该笔债务是原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即使该债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则该债务在离婚后仍应由其个人来负责归还,法院在审理中可只列该个人为被告,判决其承担偿还。

  • 开发商违规卖房的销售手段

    随着调控的政策一个接一个的出台,相关部门的检查力度也越来越大。 在如此高压的情况下,捂盘惜售、延期交房、无证销售、擅自变更设计、不平等协议、出售抵押房等违规行为仍屡

  • 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专利申请的文件有哪些?

    (一)请求书 请求书是确定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三种类型专利申请的依据,应谨慎选用;建议使用专利局统一表格。请求书应当包括发明、实用新型的名称或使用该外观设计产品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