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离婚
起诉离婚至判决生效要经历什么阶段
时间:2012-12-22 15-49-36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262 次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

       依据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起诉离婚,从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第一阶段:起诉阶段。 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第二阶段:答辩阶段。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
  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
     离婚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 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不可以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挂靠等工程价款的处理办法

    (一)如果建筑工程质量合格,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的结算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二)如果建筑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分两种情况处理:1、可以修复的,修复后经竣工验收合格,应由

  • 塘沽律师事务所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有关法规,双方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 一、出租房屋及土地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座落在_______ ,租

  • 如何确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

    一、基本案情: 申请人李某2009年1月1日到被申请人处(某公司)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工作期限三年,每月工资人民币4000元。2009年2月,李某找到公司,要求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

  • 什么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

    V 1、被羁押的 犯罪 嫌疑人 、 被告 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 取保候审 。 2、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 律师 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司法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可以

  • 离婚案件必然要调解吗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这表明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 适用调解程序,其目的在于防止当事人草率离婚,以及在双方当事人不能

  • 农民购农资 做到“五注意”

    一要注意经营者的主体资格。要到有固定场所、证、照齐全的农资经营单位或销售点购买。农资经营者应持有《营业执照》,经营种子、农药的还应持有种子、农药经营许可证书等。千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