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天津君荐律师事务所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咨询热线:13802001907

当前位置: 首页 > 子女抚养
塘沽律师 抚养费如何执行
时间:2012-12-23 16-54-38 来源:滨海新区律师咨询 发布人:赵治国律师 点击:156 次
最常见的 抚养 费纠纷是父母离婚后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和未成年子女 抚养 应支付费用的纠纷;其次是被抚养人父母死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姐所应支付的费用的纠纷。 最高

      最常见的抚养费纠纷是父母离婚后对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和未成年子女抚养应支付费用的纠纷;其次是被抚养人父母死亡,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兄姐所应支付的费用的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费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为抚养费的执行提供了依据和保障。根据《婚姻法》第29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削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所以,离婚双方都应对不能独立生活或未成年的子女承担抚养义务。
      抚养费的执行案件中,比较容易执行的是离婚双方不愿见面,导致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不能如期履行义务,这种情况下法院就会建议将抚养费交到法院,或按期邮寄至申请人处。
       执行案件中比较困难的有两个方面。一是无法找到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二是抚养费的变更。
      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离婚父母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这主要是考虑到情况不断变化,子女在经济上的需要也会相应增加,而且子女在生病时,原定的抚养费已不足以维持生活,故需要有所增加。现在常见的增加抚养费的情况还有子女上大学。子女在上大学期间一般已成年,离婚父母会以此为由不予支付抚养费,这必然给子女的学业带来了障碍,这种情况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父母有义务继续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而且子女可以根据需要要求适当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还包括抚养费的减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3条第2款规定:“父母一方的经济情况有较大的变化,因而提出改变原定抚养费数额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先行协议,协议不成时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实践中,有给付义务的父母可能会因某些情况导致收入明显减少而无力按原来的数额再支付抚养费,这种情况下,抚养费当然也应作相应调整。
 

------分隔线----------------------------
栏目列表
推荐内容
  • 如何打好一场离婚官司

    我国婚姻法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该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可见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

  • 购房陷阱二:广告中的水 售楼员的嘴 购房者的“

    对于目前形形色色的房地产广告,在各类媒体上的播放,大大引起了购房者的关注,特别是DM单页上印刷的美丽未来的预期,对于有经验的购房者而言,并不为之所动,但是对于另一部

  • 聚众哄抢罪该如何认定

    (一)聚众哄抢罪与刑法第289条规定的聚众打砸抢的界限 前者一般只是聚集多人抢夺公私财物,一般不使用暴力手段,即使使用轻微暴力,也不针对人身,后者则是聚集多人又打又砸又

  • 各类电信诈骗的常见手法

    目前,电信 诈骗 案中 犯罪 分子的手法更趋专业化和欺骗性。 首先是诈骗所使用的关键词紧跟社会热点,如假借XX周年中奖、医保卡透支、电话欠费、邮包藏毒等,冒充公检法部门、

  • 男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约定

    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

  • 储备蔬菜4000吨 确保雨雪冰冻天气新区市场供应

    4日,为应对冬季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等灾害性天气及保障即将到来的春节期间市场供应,新区商务委与大港精华石化有限公司农贸分公司、天津滨海中新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署

赵治国律师

咨询:13802001907

QQ:364006300

津公网安备 12019002000122号